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区别”。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区别是:法律渊源不同、诉讼程序不同、法律适用不同、法律分类不同、法律编纂不同。
1、法律渊源不同:大陆法系是成文法系,其法律以成文法即制定法的方式存在。英美法系的法律渊源既包括各种制定法,也包括判例。
2、诉讼程序不同:前者的诉讼程序以法官为重心,具有纠问程序的特点。后者的诉讼程序以原告、被告及其辩护人和代理人为重心,具有抗辩式的特点,同时还存在陪审团制度。
3、法律适用不同:大陆法系习惯用演绎形式,英美法系习惯用归纳的形式。
4、法律分类不同:大陆法系分为公法和私法,英美法系分为普通法、平衡法,公法指宪法、行政法、刑法以及诉讼法;私法主要是指民法和商法,英美法系的基本结构是在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分类基础上建立的。
5、法律编纂不同:大陆法系倾向法典形式,英美法系倾向单行法。当代英美法系虽然学习借鉴了大陆法系制定法传统,但也大都是对其判例的汇集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