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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后不赔偿怎么处理?

来源:无忧晚年 2024-06-17

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工伤鉴定后不赔偿怎么处理?”。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工伤鉴定后不赔偿的,此时遭受工伤人身损害的劳动者是可以首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的,如果是协商不成的话,此时是可以向当地的人社部门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的,在必要的时候,劳动者也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一、工伤鉴定后不赔偿怎么处理?

如果无法私了解决的,工伤处理得按以下先后程序进行:

1、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有劳动合同时不需此程序);

2、认定了劳动关系后再申请认定为工伤,包括认定后可能发生的诉讼;

3、做劳动技能鉴定评定伤残等级(特别注明不是司法鉴定);

4、根据鉴定结果主张工伤赔偿,提请仲裁,赔偿请求又存在着是否一次性解决即终止用工与否两种不同的方案,提出不同的主张。

如果工伤认定的结果表明此时并不属于工伤的话,那么工伤认定后单位不赔偿也是合情合理的,也就是说申请工伤认定,即使最后作出了结果,也不代表此时用人单位一定要作出赔偿,我们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分析处理。

用人单位在聘用员工后应当为每位购买工伤保险,是一种必要的保险。如果用人单位在工伤鉴定出来后公司不赔偿怎么办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无果的再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无果的就可以直接申请法院诉讼。

二、职工发生工伤单位怎么办?

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所以工伤事故发生以后,企业首先要做的是将事故上报。

2、单位需要给职工安排工伤鉴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当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单位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4、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

①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③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④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⑤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如果是在工作生活中,我国的劳动者因为工作的原因而遭受人身损害的,此时是可以在经过工伤认定程序之后,按照工伤鉴定的具体情况来请求用人单位对自己予以合法的工伤赔偿的,如果是用人单位不履行赔偿的法定的义务的,此时劳动者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