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本人是武警消防现役军人是上士三期士官,在驻地结婚了,岳父岳母也在驻地,父母是外省的,请问还可以享”。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1、建议查一下士官管理规定以及本省的实施细则
2、从规定来看,你应该享受每年一次,40天。 建议查第49条:第二期以上士官,每年享受探亲假一次,已婚的假期40天;第二期以上士官当年未探亲的,第二年增加探亲假15天。
3、如果你转升为高级士官的话,则改为每4年一次,假期改为20天。
来源:无忧晚年 2015-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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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案1:
1、建议查一下士官管理规定以及本省的实施细则
2、从规定来看,你应该享受每年一次,40天。 建议查第49条:第二期以上士官,每年享受探亲假一次,已婚的假期40天;第二期以上士官当年未探亲的,第二年增加探亲假15天。
3、如果你转升为高级士官的话,则改为每4年一次,假期改为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