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农产品收购发票怎样开”。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法律分析:销售自产的农产品,给对方开票的程序有:
1、有收购企业出具证明收购到你的农产品证明。
2、根据收购证明,到你所在的村开具所销农产品的自产证明。
3、根据村证明,到所在镇(乡)政府再次证明所销产品为自产农产品。
4、根据以上各证明,到所在国税局开具免税发票。
5、将发票交收购企事业收款。
农产品收购发票是指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个人(不包括从事农产品收购的个体经营者)收购自产农业免税产品时,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的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十条 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解决方案2:
农产品收购发票开具流程:
1、增加需要收购的农产品商品编码。农户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企业在开具收购发票的时候也是免税开具;
2、在发票管理发票填开处选择收购发票填开。如果此处没有收购发票填开项目,则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请;
3、其中购买方为开具收购发票的企业,销售方为销售农产品的农户。销售方信息处,名称填写农户身份证上的姓名,纳税识别号填写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如实填写。收购发票打印出来之后,在盖章处加盖开具收购发票的企业的发票专用章。
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应该具备的条件有:
1、有固定经营场所、仓储设施或设备,并具备收购业务所必需的人员和资金;
2、拟收购的农产品属于《农产品征税范围注释》列举的农产品;
3、收购单位对外销售的产品耗用的原材料属于《农产品征税范围注释》列举的农产品;
4、事农产品收购加工业务的单位,必须有加工生产车间及与其加工农产品相匹配的机器设备;
5、收购后委托其它生产单位加工的业务,应与受托加工单位签订合法的书面委托加工协议,并报税源管理部门备案;
6、会计核算健全,能够准确提供税务资料,并能通过网络准确开具收购发票且及时上传开票信息。
收购发票可在本省范围内跨县市、区使用,汇总开具收购发票的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0天,有特殊情况需延长时限的,需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交书面报告说明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三条 票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