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过期未认证怎么处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3-01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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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1 16:3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3]96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工作的通知 第一条的规定 *一般纳税人发生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开具*专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原蓝字专用*填开错误等情况,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销货方如果在开具蓝字专用*的当月收到购货方退回的*联和抵扣联,而且尚未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可对原蓝字专用*进行作废。即在*联、抵扣联连同对应的存根联、记帐联上注明“作废”字样,并依次粘贴在存根联后面,同时对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的原开票电子信息进行作废处理。如果销货方已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则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销货方如果在开具蓝字专用*的次月及以后收到购货方退回的*联和抵扣联,不论是否已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一律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二)因购货方无法退回专用*的*联和抵扣联,销货方收到购货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的,一律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 也不得以红字普通*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962号文的规定已经说明,只有原*开具错误,才可以退回给销货方重新开具*专用**(实际操作先按原错票内容开具一张负数*,然后再按正确的内容开具一份篮字*交给购货方)。而由于**过期未进行认证,是不能退回重开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1 18:08
拜托,去年还能把票退回去让对方给你再重新开一张,今年别想了,只能把税金也记入存货成本了
现在管的很严,别说超过90天的,就是90天内跨月的,都要到专管员那里开证明,对方拿着这个证明才能开负数,再给你开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