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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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5 19:51

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关于如何确定离婚诉讼案件管辖*的问题,下面由我为你解答。
一、如何确定离婚诉讼案件管辖*
      1、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3、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管辖。
三、什么情况适用离婚诉讼管辖特别规定
      (一)、夫妻一方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离婚案件管辖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管辖。
      (二)、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
      1.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2.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管辖。
      (三)、原、被告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管辖
      (四)、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管辖。
      (五)、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管辖。
      (六)、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案件,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向居住国*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起诉,受诉人民*有权管辖。
      (七)、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起诉的离婚案件,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管辖。
      (八)、国内中级人民*裁定对外国*离婚判决不予承认的,当事人可到国内原户籍所在地或婚姻缔结地中级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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