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聘请人在租用的仓库看管货物的劳务聘请合同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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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7 16:24

  聘 用 合 同

  甲方(聘用企业) 集团企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聘人) 李华(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协议期限

  协议有效期:
  (1)自 年 月 日起,为固定期限协议。

  (2)自 1999年 9月 1日至 2000年 8月 31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协议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聘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协议。
  签订聘用协议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协议。
  本协议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协议的,应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书面公告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

  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协议,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协议。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实施每周工作40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作制度。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现实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甲方应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 工作报酬

  根据国家、市府和企业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

  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企业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第五条 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乙方应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

  乙方应遵循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甲方按市府和企业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府和企业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 聘用协议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聘用协议依法签订后,协议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协议。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协议。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协议继续有效。

  聘用协议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协议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协议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协议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协议。

  甲方企业被撤消,聘用协议自行终止。

  经聘用协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协议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协议。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企业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

  (4)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5)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6)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协议,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公告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部署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协议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 能就变更聘用协议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协议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协议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公告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协议。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协议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9. 乙方规定解除聘用协议,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公告甲方。根据教育系统教学特点,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在学期完毕前三十天公告甲方。

  第七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协议的经济补偿

  经聘用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协议的(不包括在见习期和服务期内的大中专毕业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非常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协议的

  “聘用协议范本”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uKL无忧研修网

  ,甲方应按其在本企业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非常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聘用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协议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协议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协议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企业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非常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甲方企业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非常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甲方企业中原固定制职工转制前的连续工龄视作乙方在本企业工作年限。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数为乙方被解除聘用协议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甲方依据本条第3、4款解除协议,发给经济补偿金时,乙方的月工资低于甲方企业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按甲方企业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聘用协议履行期间,乙方规定解除聘用协议的,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必须交付赔偿费用等。

  (1)凡由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企业出资进修培训,乙方应按规定赔偿进修培训费。

  (2)凡在规定服务期内的大中专毕业生按市有关文件规定支付赔偿费;

  (3)凡是由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所分配的住房,按本市及企业主管部门房屋分配使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7. 聘用协议履行期间,协议双方的任何一方擅自违反规定解除协议的,必须负违约责任。并应按不满聘用协议规定的期限支付基本工资额度的违约金。

  8. 乙方因“用人企业未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公告甲方解除聘用协议的,甲方应按协议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协议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八条 其它事项

  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协议发生人事争议,按《实施意见》第六条人事争议处理的有关条款执行。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本协议的未及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 集团企业

  法人代表(签字)孙宾

  乙方(签字)李华
  2010年 1月 1日 2010年 1月 1日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7 17:42

建议你改写为“保管合同”,加强保管人的责任。
这个文书好写呀,货主与保管人为甲乙双方,约定双方权利义务,货物保管凭入(出)库单,保管员工作期限(即工作期限)、工资标准、注意事项(不要忘了防火哟)、保管责任(如损害赔偿或者工作奖励也可),是否补充福利待遇,自己考虑。
合同一般不可能尽善尽美,没有顾及的方面,用“合同未明确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就行了。因为你不这样写,也要服从该法律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7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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