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突发精神病,从法律角度上讲,应该怎么处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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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25 13:53

法律主观:

可以辞退。劳动者在工作中没有过失,但合同已经无法正常履行了,用人单位只能单方面解除,在法律上这叫非过失性辞退。 本案中你公司职工因为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精神受到刺激,已经不能从事正常的工作了,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但是需注意的是,公司应该先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满后,职工还是不能恢复正常的,可以将职工开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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