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和“作”的区别、用法?“做出”和“作出”的区别?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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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4 15:57

区别如下:

一、从语体色彩来看:区分“作出”、“做出”用法的基本标准是“文”与“白”。“作”多用于具有书面语色彩的词语,特别是文言词语均用“作”,成语几乎全用“作”;“做”则多用于具有口语色彩的词语。
二、从语义内容来看:“作”表示的动作性不强,意义比较抽象、泛化;“做”表示的动作性强,意义比较具体、实在。
三、从语法特征来看:宾语是双音节动词,多用“作”,在这种情况下,宾语成为名物化的动名词,“作”的动词性已经虚化;宾语是双音节名词,多用“做”,表示做某件事或某方面的事。
四、从词义分别来看:各有适用范围,又有交叉重叠。
(1)“起(起身、兴起、出现、发作等)”之义,只用“作”。例如:日出而作、兴风作浪。
(2)“结成某种关系”之义,“举行、举办”之义,均用“做”。
(3)“从事某种活动”之义,或用“作”或用“做”,或通用。
根据著名语言文字学家吕叔湘在《现代汉语八百词》一书中提出的意见:习惯上,具体东西的制造一般写成“做”,如“做桌子,做衣服,做文章”;抽象一点的、书面语色彩重一点的词语,一般都写成“作”,如“作罢,作废,作对,作怪,作乱,作战,装模作样。
所以,“作出贡献”“作出选择”“作出让步”“作出决定”,这里“贡献”“选择”“决定”都不 是具体直接的一个东西;而“做出一幅鬼脸”“做出一个高难动作”“做出一道难题”中动作涉及的对象都是具体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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