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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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2 12:30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来文来电处理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档案、信息、宣传、信访、建议提案、督查、接待、保密、保卫、应急管理、会议组织、后勤服务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资产管理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及知识分子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局属干部的考察、任用和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本系统党建、纪检、监察工作;承办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三)*法规科
研究拟订全市建设工作的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性*的调整研究;负责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指导建设系统的普法教育和法制建设。
(四)财务审计科
负责城建维护费及城市建设工程项目的资金调度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五)城市建设科
研究拟订城市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有关*;编制年度城建维护费计划,负责编制城建重点工程投资计划;参与对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征收使用;投资和收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园林绿化、城市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生物多样性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的统计工作;参与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核;负责对国家和省、市风景名胜区的审核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城、历史优秀建筑的保护监督工作;负责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及城市道路照明专业承包*资质的审批和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淄博新城区建设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市容和环境卫生、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建设管理;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城建档案管理及城市地下管网的普查、资料管理工作;监督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推进住宅产业化工作;编制全市房地产开发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监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招标、投标;协调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六)工程建设科
负责全市建筑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基本建设实施阶段和建设市场的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和规范建设市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及工程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工作;协调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依法查处建设市场中违法行为;负责建设监理、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外市场;参与大中型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工程建设前期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工作;组织指导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工作。
(七)村镇建设科
拟定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的*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监督全市村镇建设计划的实施;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村镇开发管理工作,指导受灾地区的村镇重建和大型建设项目地区的村镇迁建工作;提出进城定居农民的住房*建议;指导和组织实施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和省、市级中心镇的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及城建服务热线建设、管理工作。
(八)科技与勘察设计科(挂总工办牌子)
负责全市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施工图审查、建设科技、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技术创新工作;负责全市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资格审核;监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根据有关规定和权限负责全市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批工作,参与概预算方案的审批;负责结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工作; 负责全市勘察设计类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建设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办公室
根据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的职责范围,具体承担建设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公路、水路建设工程、城市道路和路政、市政、环卫、园林绿化、户外广告、房屋拆迁、维修工程及公共事业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以及相关部门及其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承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