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合格接种判定标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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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4 06:57
你好!
我从1973年开始参加预防接种,经历了预防接种到计划免疫到现在的免疫规划几个阶段,对你提出的问题,我查找了资料,卫生部(86)卫防字第8号文件《实施新的儿童免疫程序的通知》要求,合格接种的判定标准如下:
合格接种:凡同时符合以下五项者,判为合格接种:
1、免疫起始月龄正确。如2足月开始服脊灰糖丸,8足月开始接种麻疹,不得提前接种。
2、针次间隔时间正确(不少于28天)。
3、在规定的月龄内完成四苗的全程接种。四苗是卡介苗、脊灰糖丸、百白破、麻疹。要求在儿童出生后12月龄内完成四种疫苗基础免疫。
4、有准确的出生、接种时间记录。
5、家长承认或卡证相符。
不合格接种:有下列之一者,判为单苗或“四苗”不合格接种。
1、不具备或不同时具备以上五项要求者。
2、无免疫接种卡或有卡无确切的出生日期。
3、接种日期栏内未填写年、月、日,只填写年、月或月、日,或以“+”、“√”等符号代替。
现在由于进入电脑,检查要求将会更高,但各省的检查要求不同,有些地区正在逐步取消白卡,用电脑资料代替接种卡。但判断标准基本没有多大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