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5:48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5 04:47
不能。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5 04:48
不可以,这个买卖是无效的。
根据《2015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35、现阶段,我国城市化还处于较低层次,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宅基地还具有较强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性质,完全放开对宅基地使用权*的条件还不具备。
对于已将宅基地流转确定为试点地区的,可以按照国家*即相关指导意见处理宅基地使用权因抵押担保、转让而产生的纠纷。对于宅基地流转处于非试点地区的,农民出售其宅基地上的房屋给城市居民或者出售给不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该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应认定无效。
合同无效后,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购房款并支付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息。买受人已经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或者翻建,也可以一并请求赔偿翻建或者改建成本。
扩展资料
《*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明确禁止农村房屋向城市居民流转。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受理。
应当怎么办: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流转受到严格*,违反规定私自流转的,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可视为无效。
而且,集体土地上村民住房申请转移登记除了双方同意外,受让人必须为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办理产权登记时应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不过,坐落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被作为遗产继承时,无论继承人是村民抑或城市居民,只要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都应在可继承的遗产之列,因此遗产继承是可以办理产权登记的。
参考资料:人民网-私自买卖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交易合同无效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2015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5 04:48
不可以的,农民房的土地使用性质是集体使用权(宅基地),其出售或买卖对象是有特定范围的,必须是本村农业户口的人员之间的买卖行为。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5 04:49
农村房屋可以买卖,但是只有房屋的使用权,因为农村的宅基地国家禁止买卖。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5 04:50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的规定,由于你不是同一个集体组织的成员,这块宅基地仍然归卖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