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中小学校长职责,表述不正确的是?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4:38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6 04:41
这个问题提得太好了。按道理,公办学校当然是*办的,是公有性质的事业单位。学校是教书育人、培养人才、增长知识的地方,学生是学校的主体。学校的主要工作是搞好教育教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让孩子们增长知识,成为对国家、 社会 有用的人才。
但是,现实中,我们的公办学校的性质已经有一些走样了。更像是校长家私人办的学校。公办学校名义上、名称上是公立学校,但实际上是校长个人的私人学校。
为何这样说呢?
事实是最好的答案。a、学校的一切权力、权利属于校长。学校的一切事务校长一个人说了算;权力缺少必要的监督、制约。这样一来,学校的一切利益,好处,校长通吃。b、中小学学校的校长职位,成为很多人梦寐以求的职位,一些人不惜花重金买校长职位,就是普通人,也能知道其中的奥妙。c、这些中小学校长,不带课,不带班,整天还忙得不知东西。忙着校园美化,忙着学校的工程,忙着采购,忙着高级职称,忙着评优,忙着这个能手,忙着哪个能手,忙着住得好,吃得好,喝得好,忙着……d、这些校长,从来不关心学校、学生,不关心教育教学。e、学校就是校长的私人领地、自留地。f、学校校长傲慢、贪婪、霸道、无耻。
这样的公办中小学,还是公家办得吗?还姓“公”吗?
当然属于校长的!一则校长绩效工资比普通教师高,二则学校一切由校长说了算,顺之者生,逆之者滚,三则校长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是自由的,而教师有事或病,不给校长说就是旷工,要被扣工资的。总上所述,学校是校长的!其实,大多数校长也是这么想的!
当然不是他一个人的,公办小学是属于国有的,它不能脱离人们的监督,校长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
现实中,有的校长独断专行,搞一言堂,一个人说了算,忽略了学校领导班子中其他成员的作用和地位,像这种人,往往最后不会有好下场,只是看着一时风光。因为学校的确不是他个人的,所以,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把他从台上请下来,请更有能力的人做校长;如果年龄大了,还可以通过退休方式,离开校长的工作岗位,新校长到位后,所有的话语权,老校长都没有了。当校长,也是几年时间。
当然,校长在任期间,很多学校的重大事项,他是有发言权的,尤其是“三重一大”事项,他可以提出各种处置办法,经过学校的班子会集体讨论决定后实施。如果有的学校班子会也由校长一人说了算,那校长就脱离了同事们的监督。如果这样,脱离了班子,最后纪委监委收到举报线索,一查一个准,下台没跑,身败名裂。那时还不如一个普通老师呢。
大家感觉校长花公家钱说花就花,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误解。学校是一个大家,当好这个大家并不容易。有些该花的钱是必须要花的,也有很多决策,或许并不切合实际,花了钱却没有达到效果。这在工作中经常遇到,但这钱没有装到个人口袋里,就还算是正常。普通老师们的职责是一线教书,校长的职责是管理学校,管理老师队伍,提升教学质量。职责不同,普通老师确实不可能会对学校的管理和开支费用参与意见,因为这不是一般普通老师的职责。
关于一个校长的合格与否,需要有关方面进行检验。如果校长不合格,普通老师也可以发表不同意见,可以署名或匿名举报校长的违法违纪事实和线索。不过校长真的出了事,也要看出的是什么事,如果涉及到了班子其他成员,也会一并追究相关责任,并不是说,所有事,都会由校长一个人顶着,那样也不科学。
公办小学学校到底是属于校长一个人的,还是属于全体老师和学生的?
这样的问题恐怕是很多中小学教师的困惑,因为感觉什么都是校长一个人说了算,是不是公办学校就属于校长一个人的呢?其实这是一种误解, 公办学校的办学主体是*,所以,公办小学既不属于校长,也不属于教师和学生,校长只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按照校长负责制履行管理职责。
校长一人说了算,是对校长负责制的片面理解,并不符合现代学校管理*的要求。
中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是现代中小学校管理改革的要求,是依法治校的需要,在目前官方文件中,最常见的表述为“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未建立党组织的中小学提倡的也是校长负责制与学校班子集中领导相结合。从理论上说,校长负责制并不是校长一个人说了算。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有很多校长扣住“校长负责制”字眼,无视制度,绕开行政班子、职代会,大小事务不经研究,一人拍板,把学校当私宅、公权利用,大搞“一言堂”,严重破坏了学校的管理生态和原本该有的清正风气。
在校务上大事小事校长一人说了算,违反了学校基本的管理制度。
在学校管理上,虽然各地管理办法差异较大,但有些方面是共通的。如在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职务晋升、绩效工资发放、评优选先上,在涉及学校发展的重大事项上都要求通过行政集体研究决定。如果校长一意孤行,总是将个人凌驾于学校之上,一方面教师可以正当向其提出意见,另一方面在涉及自身利益的问题上也可向上级反映。
在经费开支上校长一人说了算,违反了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中小学校所有资金都是来自国家义务教育保障经费,按照《预算法》和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办法,所有资金都必须纳入财政预算,无论是预算申报,还是执行预算都必须通过集体研究。在具体财务支出上,各地教育主管部门都有相应的管理要求。以本人所在地区为例,单笔500元以上开支必须有行政研究会议记录,固定资产或单价1000元以上物品采购既要有行政集体研究会议记录,还要报上级批准等,所以,如果绕开这些程序而由校长一人拍板开支,是违纪行为。
中小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出现问题,无论是学校事务,还是财务,校长自然是学校的第一责任人。 当然,学校是培育人的地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我们的主要任务,“办公室*”不利于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有分歧还是应多沟通,和为贵!
你觉得呢?欢迎留言讨论。
题主提出这个问题的真正用意,当然不是不知道"公办小学学校到底是属于校长一个人的,还是属于全体师生的?”的道理。真实用意而在于质问:
校长凭什么可以把学校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
还别说,教师的这种“质疑",确实在很多学校存在! 老师对校长的诸多不公平、不民主、不透明等行为,只是"敢怒而不敢言"而已 。
我们可以很肯定地说:如果一所学校陷入如此"怪圈", 老师工作热情严重受挫、校长威望丧失、教学质量下降、学校发展希望渺茫……
今天"三味"也 正想“借题发挥"一下心中的几点感言:
1、某些校长在决定学校重大事务和重要制度时,基本不征求教师意见。
平时在教师大会上,讲得头头是道:说什么“学校的发展,需要老师们齐心协力、献计献策"。可是,老师真提点意见,不采纳也就罢了,还给小鞋穿,甚至故意刁难。谁还敢提幻啊?
年度评优评先制度、教学成绩评价制度、绩效分配方案,这些事关教师切身利益的制度,总得听听老师们的看法吧?但事实上,正副校长几人,在办公室一顿协调,就下发给了老师,自x月 日起执行。
只要有荣誉机会,领导都能获得;领导少上课或不上课,绩效比多数老师多。老师有意见时,说是按制度办,对事不对人。
2、每期财务结算,参与人员就几个领导加财务人员。票据和收支情况不公示,教师代表最多糊里糊涂签个字就完事 。就算领导真没贪,可老师怎相信?
比如,学校统一补课,收了学生补课费。这笔钱一般不入学校正账,也算是"专款专用",理应收支清零。可是,每当期末时,学校仅造个"教师补课费发放表“,教师签字将费用领走就完事。老师们私底下发牢*:怎么就这点点?学校总得给个解释吧?
3、某些校长“官威"过甚,总不屑融入教师群体。
会上口口声声称老师们为"兄弟姐妹",但平时,碰到老师,如果老师不先主动招乎,就当没看见。老师主动打招乎时,也最多生硬地点点头了事。
学校教师微信群都刷爆屏了,可校长从来保持“潜水“姿态。可校长曾说,自己经常看群信息,可为何就不冒个泡?
一所好学校,必须有个好校长!校长虽然要有"领导"风范,但更需要有为教师服务的意识。只有敢于做教师的朋友和贴心人,教师的工作才会愉快,学校的工作才有高效率,学校的发展才有希望。
因此,如果校长真把学校当成个人的,那么,最好也把老师当成自已的家人!
网友们认为是不是应该如此呢?
理论上讲,既然是公立学校,那就姓“公”,是国家的,校长只是代表教育主管部门行使管理权。
对于学校资金的使用,校长是有一定决策权的,一般大数额要经过校委会讨论决定,至于教学用具的购买校长是有权拍板,然后交后勤部门执行的,只要校长没有装个人腰包就没问题。
但学校有义务在每学期或学年公开校务。
如果教职工对学校的经费使用情况不满意或者存疑,建议通过学校教代会要求校长或后勤部门公开说明!
这个问题,是一句气话。人一生气,智商就低的可怜,说话也就不着边际。公办小学,是国家的,是*举办的,属于国有资产,不属于校长,也不属于教师和学生。
校长、教师和学生,在学校里负有不同的职责。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学校的发展负责,学校的规划、制度、建设、教育教学等,校长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教师是在自己的岗位上教书育人,对自己的工作负责。学生的任务就好好学习,完成学习任务。
从你的问题附注中看,你其实是对学校的财务支出有意见,对校长的一言堂有意见。学校应该有严格的财务制度,主管部门也就对校长权力监督和约束的制度。小额支出,校长有权决定,大额支出,必须通过教代会,然后报上级部门批准才可使用。
至于买的很多华而不实的毫无用处应付上级检查的东西,其实,你这属于教师思维,你的思维高度,还没达到校长的高度。购买这些你所说的“应付上级检查的东西”,你觉得是校长想买的吗?
上级检查必须要有的东西,就要买。至于没用,那是你说的,其实是有用的,只是,学校没有用起来而已。这种情况很多,学校购置了设备,老师怕费事不用,还怪学校购买这些没用的东西,其实并非是学校或者校长的问题,教师自己也应该看看,是不是自己的问题!
如果校长确实在财务支出方面存在问题,在管理方面存在独断专行的问题,你可以向主管部门反映,主管部门会进行调查,如果真有问题,校长会受到相应的处理,触犯刑法的,会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责。
国家出钱,校长当家!
谢谢诚邀。
"公办小学学校到底是属于校长的,还是属于全体老师和学生的"?这个问题是原则性的判断失误或归属错误问题。应该不属于"三者"任何一方。
一,公办小学学校是经过*部门地方隶属机构广大群众及 社会 团体等考察研究逐级上报审批的 社会 事业单位,它代表一个国家的办学宗旨与理念,也是*部门履行职责不可否认的连带关系,它的办学方向必须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遵循党的各项教育规章制度,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与利益,是"三位一体"( 社会 ,学校,家庭)的教育环节,学校的一切基础设施财产资金属于公共关系国家归属,任何个人和任何一个机关干部包括校长*等都没有资格权力私自派出或据为己有。
二,公办小学学校的学制与人事决定安排,都是经过上级组织主管部门编制机构等按组织程序管理权限严格审查精心核算的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而校长的选拔与审批是经过逐级上报考察而确认上岗,只是分工不同,责任与职责与老师不分"特殊享受",而校长的职责更是严于老师,受到监督审核与民主监视,在相关法规制度下公平运用规范尽责,同样,校长的权力必须受制度约束,必须以职责准则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实施细则履职,换句说,学校的一切财产保护与老师学生的曰常生活人身安全等等,校长有不能推卸的责任担当。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吧。
提这个问题的,显然并不是不知道公办学校姓“公"的属性,而是对校长有意见!
学校管理是一门大学问,不是随便拿出一个人来就能当校长。有的学校虽然很大,但是管理得井井有条,干群关系良好,老师敬业,学生勤奋,校风正,学风好。评先评优评职称优者上,按照制度治理学校,或叫依法治校。任人唯贤,不欺软怕硬。领导作风正派,不祸害女老师。这样的学校,教职工绝不会发生这样的疑问:这学校到底是属于谁的。
反之,有的学校虽然不大,但是学校管理混乱,校长不懂教学还瞎指挥,任人唯亲,朝令夕改。每年评职称老师们意见大,甚至进行不下去。老教师冷眼旁观,新教师消极怠工。教学质量一年不如一年。老师们一天很难见到校长一面。
火车快不快,全靠车头带。一个学校发展好不好,校长起着关键作用。衡水中学原来也是个非常一般的学校,但是在老校长的带领下,硬是发展成为全国名校。
现在,不论是城市还是乡村,学校的硬件建设都有了很大的改观,教师素质也大大提高。但是学校管理却是良莠不齐,虽然有些校长也是由优秀教师教而优则“仕",但是教书和管理不是一回事。学校管理是一门艺术,会教书的不一定能当好学校这个“家”。
我原来所在的初中有两个老师特别优秀敬业,教育局为了让他们带一下另外两所中学,直接破格提为校长,结果在两所学校里干得都不是顺风顺水的,后来局里也不敢这样直接提拔了。
现在,某些校长到达了退休年龄,但是往往出现无人可替的现象。当然不是没人想当,而是找不到合适的人选。这也让局里的领导很是头疼。因为,谁都不愿意自己选出来的下属是个扶不起的阿斗。
因此,校长及后备干部的培养非常重要,它关系到一个地方教育的发展和未来。
如果您同意我的观点,请点击右上方的“关注",如果您已经关注,不要忘记点一下下面的小三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