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必须约定的条款有哪些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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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2 09:43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2 09: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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