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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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18 16:00
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每个月都需要使用税控设备登录后系统自动抄报税,每季度登陆网上申报软件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成功并通过税银联网实时扣缴税款。
(一)《*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必填)。
(二)《*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选填),本表由销售服务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其他小规模纳税人不填报。
(三)《*减免税申报明细表》(选填),本表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共用表,享受*减免税优惠的*小规模纳税人需填写本表。发生*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技术维护费以及购置税控收款机费用的*小规模纳税人也需填报本表。仅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30万元)免征**或未达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本表。
小规模申报表填写注意事项及关键点
1、注意货物及劳务列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分别填写对应的收入,填报列有错会影响税款的属性,还会影响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2、如果可以享受小微*,则直接将收入填写在第9行以下,1—8行不填写数据。
3、自开*专用*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将当期开具专用*的销售额,按照3%和5%的征收率,分别填写在《*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栏和第5栏“税务机关代 开的*专用*不含税销售额”的“本期数”相应栏次中。
4、差额纳税人是按照差额前的收入计算是否享受小微*。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疫情防控*优惠*有关纳税申报事项的温馨提示
一、申报表填报主要变化
(一)按照税务总局2020年第4号公告规定,适用疫情防控免税*的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纳税申报表及《*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相应栏次。
(二)按照税务总局2020年第5号公告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减按1%征收率征收*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二、申报表填报注意事项
(一)销售额的计算。
纳税人发生应征3%征收率销售额的,例如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1-2月的,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纳税人发生应征1%征收率销售额的,例如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3月的,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二)差额征税纳税人不含税销售额的归集。
为帮助差额征税纳税人分别按照3%、1%征收率,分类归集销售额、扣除额等申报数据,网报系统新增填报弹窗,纳税人按照弹窗提示填报后,系统将自动将合计数生成至附列资料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中。
(三)“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的选择。
请纳税人务必准确选择“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
为方便纳税人,网报系统新增“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关键字模糊搜索功能。纳税人只要在“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栏次输入关键字,比如:输入“疫情”,即可快速搜索出本次疫情防控期间最新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再比如:输入“2020”,即可快速搜索出“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中包含“2020”的字段。
(四)免税销售额的申报。
如果纳税人既符合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按月(或季度)销售额未达10万元(或30万元)免征**,又符合疫情防控免征*优惠的,请将销售额填报在主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个体工商户则填报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中,不填报在主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也无须填报《*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18 16:00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您的问题我已经收到了,感谢您对我的信任,我将尽快回答您的问题。提问
[捂脸][捂脸]
我填写的是错误的
拜托了[比心][比心]
回答问题太笼统,回答有难度。现在实行网上申报,只填附表,主表数据自动填列。
一、《*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填表说明
本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填报。*一般纳税人销售按简易办法缴纳*的货物,也使用本表。
(一) 本表“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 本表“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三) 本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四) 本表“所属行业”栏,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最细项(小类)进行填写(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附后)。
(五) 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六) 本表“法定代表人姓名”栏,填写纳税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七) 本表“注册地址”栏,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所注明的详细地址。
(八) 本表“营业地址”栏,填写纳税人营业地的详细地址。
(九) 本表“开户银行及帐号”栏,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帐户号码。
(十) 本表“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栏,按税务登记证填写。
(十一) 本表“电话号码”栏,填写纳税人注册地和经营地的电话号码。
(十二) 表中“一般货物及劳务”是指享受即征即退的货物及劳务以外的其他货物及劳务。
(十三) 表中“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 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的货物及劳务。
(十四) 本表第1项“(一)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的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包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适用税率计算调整的销售额。 “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7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十五) 本表第2项“应税货物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的应税货物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包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的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