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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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3 09:14
物业管理工作职责有哪些?
仔细梳理一下,物业管理的工作职责范围涵盖还是挺广的。
一、住宅楼低压供电设施管理职责
。使用架空线路供电的,高层楼以楼内配电箱为界,多层楼以楼外墙为界。界限以内(不包括配电箱和计费电度表)至用户的供电线路及设备,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维修、管理。
使用地下埋设线路供电的,以电缆进线兀接箱为界。界限以内(不包括兀接箱和计费电度表)至用户的供电线路及设备,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维护、管理。
二、供水设施管理职责。
高层楼以楼内供水泵总计费水表为界,多层以楼外自来水表为界。界限以外(含计费水表)的供水管线及设备,由供水部门负责维护、管理;界限以内(含水表井)至用户的供水管线及设备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维护、管理。
三、小区内道路和市政排水设施的管理职责
。以3.5米路宽为界。凡道路宽度在3.5米(含3.5米)以上的,其道路和埋设在道路下的市政排水设施,由市政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维护、管理;道路宽度在3.5米以下的,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维护、管理。
居住小区内各种地下设施检查井井盖的维护、管理,由地下设施检查井的产权单位负责。有关产权单位也可以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维护、管理。
四、小区内的供热设施管理职责。采用锅炉供热的,其供热设备、设施及供热管线均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维护、管理。
采用集中供热的,其供热设备、设施及供热管线,均由集中供热部门负责维护、管理。集中供热部门可将居住区内供热交换站及二次供热管线、用户室内散热设备等,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维护管理。
五、小区内其他设施管理职责
。居住小区内供气(包括煤气、天然气)、电话、路灯及相关设备、设施、管线等,均分别由供气企业、电信和路灯管理部门各自负责维护、管理。
六、小区内环境卫生管理职责:
1.清扫保洁。通行公共汽车的道路,由所在地环卫部门负责。其他道路、住宅楼房周围及绿地内、楼内公共部位等,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
2.垃圾清运。将垃圾由垃圾楼(站)运至垃圾转运站或垃圾消纳场,由所在地环卫部门负责;将垃圾由住宅楼运至垃圾楼(站),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
3.公共厕所的清扫和维护。公共厕所的产权属于环卫部门,由环卫部门负责;未办理产权移交的,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或由其委托环卫部门负责。
七、小区内绿化管理职责
。居住小区内绿化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施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由园林绿化部门负责;树木、花草、绿地等的日常养护和管理,可由园林绿化部门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的,应当接受园林绿化部门的业务指导。
八、小区内的交通安全管理职责。
居住小区规划红线内的机动车停车场(库)、非机动车存车处等交通设施,均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维护、管理;发生交通事故或发现交通违章,报请*交通管理部门处理;设立收费停车场,由*交通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九、小区内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供水管网及管网上设置的地下式消防井、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由供水部门负责维护、管理,*消防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高、低压消防供水系统,包括泵房、管道、室内消防栓以及防火门、轻便灭火器材、消防通道等,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维修、管理,并接受*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3 09:14
1、房屋的使用管理及房屋公用部位的维修、养护;道路、路灯、停车场(库)、供水、供电、供气、排水、有线电视、消防、安全等公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小区容貌、绿化、环保、卫生的管理、维护;小区安全、治安、交通、邻里秩序的维护。
2、代收代缴房租和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等费用,代办房屋装修和水、电、气增容手续。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根据业主要求,有偿提供房屋修缮、保管、运输、购物、信息中介、接送子女、代购车船机票等特约服务。
3、第十七条住宅房屋的维修,室内部分由业主承担费用;公用部位由物业管理企业根据业主委员会批准的维修计划维修,其费用从已收取的物业维修金中支付或由共用人分担,但属房屋保修期内的按规定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第十八条住宅小区内市政、绿化、电力、通讯等公用设施、公用设备的维修,属有关专业管理部门投资的,由有关专业管理部门承担费用;属开发建设单位投资的,所需费用从物业维修金中支出。
4、第十九条城市供水、供电、供气、通讯、广播电视等专业管理部门在小区内进行建设、检修活动的,应当事先通知物业管理企业配合,并遵守该区域物业管理的规定。因建设、检修活动损坏房屋、道路、场地、绿化及其他公用设施的,应当负责恢复原状或作价赔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3 09:14
通常来说,开发商还没有盖好房子的时候物业公司就已经进入了。物业在大家的心里,就是为业主服务的。具体说来,物业是干什么的呢?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3 09:15
物业管理员岗位职责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3 09:16
物业管理工作职责主要有:
1、负责管理大厦清洁、绿化、治安、维修、接待、回访等项服务工作。
2、全面掌握大厦物业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过程。配合部门经理定期检查、维修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转,建立正常用水、供水、排水管理制度和记录。
3、参加经理主持的部门例会,总结当月工作,制订下月计划。
4、负责发现运作中不合格的服务项目,进行跟踪、验证,处理业户(业户)投诉。热情接待业户,及时处理顾客对服务的投诉,并做好记录。
物业服务企业的义务是提供合同约定的劳务服务,如房屋维修、设备保养、清洁卫生、园林绿化等。物业服务企业在完成了约定义务以后,有权获得报酬。物业服务合同与涉及劳务提供的承揽合同也存在本质的不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做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做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虽也涉及劳务的提供,但承揽人提供的劳务只是一种手段,并不是合同的目的,承揽人应以其劳务产生某种物化成果,并承担工作中的风险,如承揽人未完成工作,则不得请求报酬;而物业服务合同以特定劳务为内容,只要物业服务企业完成了约定的服务行为,其余风险由业主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