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业费如何计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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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9 07:48

转业费是军队对军队干部退出现役时的一种补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计算标准如下:   转业干部按下列标准一次性领取生活补助费和安家补助费。   

1、生活补助费:师级和技术6级以下干部,军龄8至9周年的,发给3个月的本人工资,以后军龄每满一年增发1个月的本人工资,军龄不满一年的,按满周年标准发给,但最高不得超过16个月的本人原工资。

连续军龄不满8年的干部和执行地方工资标准的干部转业时只发给安家补助费,不发给生活补助费。二次入伍的干部,第一次入伍的军龄不计发生活补助费。原在地方工作的时间,不按军龄计发生活补助费。   

2、安家补助费:师级和技术6级以下的干部,服现役14周年以下的,发给4个月的本人原工资。服现役超过14周年的,从第15年起,服现役每满1年再增发半个月的本人原工资;服现役时间按周年计算后,剩余月份可按满周年的标准计发。   

3、自主择业补助费:自主择业的干部,军龄15年以内的,每年发给1个月的本人原工资;从第16年起,满1年发给1.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服现役时间按周年计算后,剩余月份可按满周年的标准计发。二次入伍的干部,第一次入伍的军龄合并计发补助费,原在地方工作的时间,不按军龄计发补助费。

拓展资料

退役金

基础工资=在职时的基础工资⑴×100%(2006年以后转业无此项)

职务工资=在职时的职务工资⑵×80%

*工资=在职时的*工资⑶×80%

军龄工资=在职时的军龄工资⑷×100%

职业津贴=在职时的职业津贴⑸×80%

生活补贴=在职时的生活补贴⑹×80%

伙食补贴=在职时的伙食补贴⑺×80%

福利补助=在职时的福利补助⑻×80%

生活补助={500(五大节日过节费)÷12}⑼×80%

房租补贴=在职时的房租补贴⑽×80%

地区津贴⑾:大连市除长海县外,无地区津贴。

生活性补贴=在职时的生活性补贴×100%

军龄增发={⑵+⑶+⑸+⑹+⑺+⑻+⑼+⑽+⑾}×军龄增发比例

立功受奖={⑵+⑶+⑸+⑹+⑺+⑻+⑼+⑽+⑾}×立功受奖增发比例

边远艰苦地区飞行舰艇工作={⑵+⑶+⑸+⑹+⑺+⑻+⑼+⑽+⑾}×边远艰苦地区飞行舰艇工作增发比例

超标核减={⑵+⑶+⑸+⑹+⑺+⑻+⑼+⑽+⑾}×(军龄增发比例+立功受奖增发比例+边远艰苦地区飞行舰艇工作增发比例-20)

历年增资=年定期增资之和(不含当年增资)

取暖费=标准面积×70%×23÷12 5

医疗保险=(应发合计-生活性补贴-取暖费)×2%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转业费  百度百科—自主择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9 07:48

1、转业安家补助费。按干部转业时的职务、等级发放。对正师职(正局级、专业技术6级)以下军官和文职干部,服现役11周年以下的,发给4个月的本人原工资;超过14周年的,从第15年起,服现役每满1年再增发0.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服现役时间按周年计算后,剩余月份可按满周年的标准计发。

2、转业生活补助费。正师职、专业技术6级、正局级以下军官、文职干部连续军龄在8-9周年的,发给3个月的本人原工资;9周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发1个月的本人原工资,但最高不得超过16个月的本人原工资。

3、连续军龄不满8年的干部和执行地方工资标准的干部,转业时只发给安家补助费,不发给生活补助费。计发转业费的军龄时间,从批准参军之日起,至下达转业命令时止。二次入伍的干部,第一次入伍的军龄不计发转业费。原在地方工作的时间,不得按军龄计发转业费。士官的转业费,报领证,由财务部门将转业费直接发给个人。

4、自主择业补助费。对2001年1月1日以后批准转业的自主择业的团职军官、处级文职干部和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军龄满20周年的营职军官、科级文职干部和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发给自主择业补助费。军龄15周年以内的,每满1年发给1个月的本人原工资;从第16周年起,每满1年发给1~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服现役时间按周年计算后,剩余月份可按满周年的标准计发。

拓展资料:

转业费 military severance pay:国家给予退出现役转业的军官、文职干部、士官的补助费用。是军人退役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转业生活补助费和转业安家补助费。对于保障军官、文职干部、士官转业生活和安家的基本需要,具有一定作用。

根据*规定,转业复员干部有计划分配、自主择业和复员3种安置方式。符合自主择业条件的转业干部可选择自主择业或计划分配;军龄不满自主择业年限的转业干部,可选择计划分配;退出现役不符合转业安置条件或本人坚持要求复员的,作复员安排。

转业干部家属可根据情况随调或随迁。随调是指军队干部确定转业后,不在部队驻地安置,其配偶可随同转业干部到安置地安置。转业干部身边无子女的,可随调配偶及一名已经工作的子女。安置地有关部门应为随调家属安排工作并办理调动手续。随迁是指转业干部配偶的户口及其他关系如医保、社保等,可随转业干部本人迁移至安置地。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转业费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9 07:49

转业费是对军官、文职干部、士官经批准退出现役转业到地方工作而发给个人的各种费用的统称。转业费包括转业安家补助费、转业生活补助费和转业回乡差旅费等。
①转业安家补助费。按干部转业时的职务、等级发放。对正师职(正局级、专业技术6级)以下军官和文职干部,服现役11周年以下的,发给4个月的本人原工资;超过14周年的,从第15年起,服现役每满1年再增发0.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服现役时间按周年计算后,剩余月份可按满周年的标准计发。
②转业生活补助费。正师职、专业技术6级、正局级以下军官、文职干部连续军龄在8-9周年的,发给3个月的本人原工资;9周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发1个月的本人原工资,但最高不得超过16个月的本人原工资。
③连续军龄不满8年的干部和执行地方工资标准的干部,转业时只发给安家补助费,不发给生活补助费。计发转业费的军龄时间,从批准参军之日起,至下达转业命令时止。二次入伍的干部,第一次入伍的军龄不计发转业费。原在地方工作的时间,不得按军龄计发转业费。士官的转业费,报领证,由财务部门将转业费直接发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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