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医疗机构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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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0 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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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4 04:46
展开1全部《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一、门诊工作制度
1.诊所医生在所长领导下开展工作,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2.工作中要做到体贴关心病员,热情主动、态度和蔼,用文明语言热心解答病员的询问。
3.诊断、检查疾病要认真细致并做好门诊病人登记,做好疫情报告。
4.门诊处方、观察病例要严格按照处方和观察病例的书写要求与格式书写。
5.对危重、疑难、手术等复杂疾病及时请上级(卫生院)医生会诊或提出转诊意见。
6.对高烧病员、极危重、老幼病人应优先安排就诊。
7.门诊应保持清洁整齐、不断改善门诊环境。宣传卫生防病知识、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知识。
8.医生要采取高效、经济的治疗方法,合理用药,尽量减轻病员负担。
二、治疗室工作制度
1.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理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医生和被治疗病人外,其他人员不许进入。
2.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清洁区、污染区严格分开。
3.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4.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周更换两次。
5.无菌物品必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必须重新消毒。
6.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做好消毒记录及器械消毒液的配置、更换记录,防止交叉感染。
7.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8.配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有无变质,针剂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9.易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详细询问有无过敏史,需作药敏试验者必须作药敏试验。特殊药品要反复核对,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10.注射、处置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4 04:47
你现在找到了吗?如果有的话,答案给我一个行不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4 04:47
凡遇到下列情况,必须及时逐级向有关部门及院领导请示报告:
1、意外灾害急救,接收大批创伤、中毒或传染病人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危重伤病员等。
2、凡为伤病员施行重要脏器切除或移植、截肢等重大手术,首次开展重要的新业务、新技术等。
3、门诊部或病房发现国家规定管理的传染病。
4、发生医疗事故、医疗纠纷或严重医疗、护理差错,贵重医疗器材损坏或被盗、贵重或剧、毒、麻药品丢失、成批药品变质、失效等。
5、收治外籍病员或收治涉及法律问题、*门正在审查的病员。
6、收治有自杀倾向的伤病员。
7、与社会上发生冲突时。
8、需要重大的经济开支时。
二、医师值班交*制度
(一)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假、节日均设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诊疗工作不间断地进行。
(二)每日下班前,值班医师接受各级医师*的医疗工作,交*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做好床前交*。
(二)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簿并*。值班医生对危重病员,所采取的检查、治疗措施,应做好病程记录并扼要记入*本。
(四)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病情变化时的临时处理,对急诊入院患者及时进行检查、填写病历并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五)值班医生遇有疑难问题应逐级请示上级医师处理。
(六)值班医师不得擅自离岗,护理人员要求诊视病人时,必须立即前往。
(七)值班医生在晨会上报告病员情况,危重病员须在床旁*。
三、院总值班制度
(一)院总值班由院领导和职能科室相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内的医疗、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处理紧急事宜。
(二)负责检杳科室值班人员在位情况,对重要部门,科室要到场检查,了解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三)值班人员遇有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院领导请示报告,根据领导意见负责组织处理。
(四)总值班人员,按时认真做好交*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五)值班人员根据需要有权组织人员,集中力量解决临时发生问题,有权调动医院机动车辆。
(六)值班时间: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时间,均由总值班负责。
(七)每天*前,清扫值班室内卫生认真做好室内物品交接。
四、消毒隔离制度
(一)医护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消毒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以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二)各科室均要有严格的消毒隔离制度,并应遵照执行,科主任与*长做好检查、监督工作。
(三)门诊或普通病房发现法定传染病人或可疑病人应立即上报,并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妥善处理。
(四)传染病人用过的敷料,器械均应按规定处理。排泄物、呕吐物必须经过净化消毒,传染病人用过的衣物、被服应消毒后再清洗,医院污水须经过消毒处理后才能排放。
(五)医务人员进行各种操作、诊疗、处置前后均应流水洗手,各部门必要时备有0.2%的84消毒液浸泡手,每天由*负责更换消毒液。
(六)全院各科室污物,废物要用容器袋装好,分类进行统一处理,不准乱堆乱放。
(七)全院医务人员上班时应必须穿戴工作衣、帽,着装整洁,无菌操作时应戴口罩并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八)院感染专职人员应定期组织检查消毒隔离工作,深入科室进行监控监测,做好检查记录。
五、处方制度
(一)处方权限
1、在职各级医师的处方权,需经各科主任提出,并填写表格,报医务科,医务科对其资格确认后登记、备案,由院长批准,通知药剂科,有处方权医师应将本人之签字留样于药剂科。
2、处方必须由医师本人书写,严禁先签好空白处方由他人临时填写药名、数量等,任何人不得摹仿医师在处方上签字,各级医师不得为自己及其亲属开方取药。
3、*品处方应由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或经院领导批准授于*品处方权的医师签署方为有效,急救时值班医师可按病情需要使用*品注射剂,用后由具有*品处方权的医师补签处方。
4、药剂师有权监督医师合理用药,对不合格的处方、乱开方、滥用药者,药房有权拒绝发药,药剂师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内容。
(二)处方书写
1、处方原则上用中文(必要时可用拉丁文),要求字迹清楚、项自书写完整,药名、剂型、剂量、单位、用法书写正确,不得涂改,如有修改时,医师应在处方修改处签字,处方年龄项应按实足“岁”或“月”填写。
2、药品名称、剂量、单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为准,如因医疗需要,剂量超过药典规定时,医师须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
3、药品用法应写明冲服、含化、口服或皮下、肌肉、静脉注射,以及每次剂量和每日用药次数,外用药品应写明用法及用药部位。
4、每张处方仅限1人,严禁以甲病人名字给乙病人开方取药。
5、西药处方每一药品须另起一行,*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与普通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不得同开一张处方。
(三)处方限量
1、普通药以3日为限,对某些慢性疾病或特殊情况,最多不超过7日量,如超过7日量须经药剂科主任或医务科领导批准。
2、医疗用毒性药品,每次处方总量不得超过2日极用量。第一类精神药品每次处方不超过3日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每次不超过7日常用量;*品每次处方注射剂不得超过2日常用量。片剂、酊剂、糖浆等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下次再用至少须间隔10天。如住院重危病人或癌症晚期病人确需超过限量使用时,应由科主任申请,并经院领导批准。
(四)处方保管
1、每日处方按普通药品、*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分别装订,并加封面,集中妥善保存。
2、普通药处方保存期1年,精神药品处方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保存2年,*品处方保存期3年,到期由药剂科报请院领导批准后销毁。
六、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是保证医疗安全,防止事故差错一项重要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岗位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
1、医生在开处方,医嘱或进行诊疗时,必须仔细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观察病情变化和处置后反应。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品或精神药品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检查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每种药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须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输血完毕,瓶内余血保留24小时后方可处理。
6、值班*查对医嘱时不准聊天,不打电话,不准闲人进屋,整理医嘱时,必须认真核对,做到准确无误。
7、除紧急情况外不得使用口头医嘱,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仔细核对,执行后必须及时补写医嘱。
(二)手术室
l、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手术结束时,再清点复核1次。
(三)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品剂量、配注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四)血库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应做正反定型。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案号、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袋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双方签字后方可取走。
(五)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检验项目。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姓名、检查项目及结果。
(六)放射科
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案号、姓名、性别、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诊疗时,查对科别、病床、姓名、部位、时间、角度、剂量。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案号、姓名、检查项目、临床诊断。
(七)理疗科及针灸室
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低频治疗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高频治疗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物。
4、针炙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八)供应室
l、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九)特殊检查室(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及部位。
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第二节 医疗行政管理制度
一、行政会议制度
(一)院长办公会议
1、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主持,医院领导、医务科、护理部、院办、人力资源部、企划营销部、药械部门的负责人参加。(根据会议内容,可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2、院长办公会议内容①听取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分析医院建设和发展的形势,讨论医疗、科研、行政、后勤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情况。②贯彻落实集团的指示,研讨医院发展的长远计划和医院医疗工作的改革措施。③讨论和研究机构改革及人员配备。对员工的奖惩及奖金分配。④讲评职能科室的工作情况。⑤研究医院经费的预算和开支计划。⑥其他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3、院长办公会的议事原则:①院长办公会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时要充分发扬民主,重要问题需经到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重要决策要经过调查研究,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集中多数人意见,当意见分歧较大时,可以在倾听有关部门的意见后再议或请示集团领导决定。②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的问题,职能科室必须作好充分准备,认真研究,并要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经分管的领导同意后,于会议前两天交院办,由院办主任汇总后送交院长。未列入议题的事项,会上一般不作临时动议。③参加会议人员要按时到会,集中精力研究工作,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不得随意泄露会议讨论内容或会议决定的需要保密的事项。院办秘书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对一些重大决定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下发有关部门执行。④对会议决定的问题须明确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院办协助院长了解决议执行情况和催办有关事项,并把各部门执行情况及时向院长汇报。
(二)院周会:
院周会由院长或副院长主持,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长参加。传达上级指示和文件精神,通报院办公会议决定,布置工作、协调关系。每周召开一次,院办公室负责记录并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
(三)科主任例会
科主任例会由分管院长负责,主要内容为总结上月工作,包括医疗质量,重危病人抢救治疗情况,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服务态度以及科研工作情况,布置下月任务,听取意见,解决问题,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四)门诊例会:
门诊例会由分管院长或门诊主任主持每月一次,所有门诊科室负责人参加。主要总结当月门诊工作,研究解决医疗质量、服务态度、急危抢救、门诊管理及卫生等有关问题。布置下月任务并协调门诊科室工作。
(五)*长例会
由护理部主任或总*长主持,各科*长参加,每周召开一次,汇报交流及总结护理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学习、布置工作。
(六)工休座谈会
由病房*长主持,工休代表参加,每月召开一次。听取并征求住院患者及家属意见、增强团结、沟通情况、改进工作,更好地为伤病员服务。
(七)科务会
每月召开一次,全科人员参加,科负责人主持,会议内容为传达上级指示和有关文件精神,对本科工作质量和服务态度进行分析评价,并落实整改措施。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履行情况。总结上月工作,布置下月工作。
(八)早会:
由科主任主持,全科在班的医护人员参加。每早上班后即召开,一般不超过十五分钟,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进行交*,布置当日工作,提出医疗护理工作的重点和应该注意的事项。
二、医务科工作制度
(一)在院长的领导下,根据医院的工作计划,结合医疗工作实际,定期拟定医院医疗业务工作计划,经过院务会讨论同意后,具体组织实施,定期分析和研究工作中的问题和对策,为医院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医疗工作制度,医疗技术操作常规和医疗、医技人员工作职责的贯彻执行情况,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做好科室间的协调工作,保证医疗工作贯性运转。
(三)制定本院的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建立目标体系,评价标准和实施办法,报院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做好经常性医疗事故和差错的防范工作,保证医疗安全,及时对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进行调查,组织讨论提出处理意见,报院技术委员会讨论。
(五)支持和帮助临床医疗科室开展的新业务、新技术,组织协调危重病人的抢救、疑难病例的讨论、重大手术的审批和院内外会诊工作。
(六)组织对全院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七)协助院长或主管院长组织科主任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和临床医技科室主任联席会。
三、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一)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管理列为医院工作的重点,建立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二)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应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医疗质量监控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医疗质量管理目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
(三)对全体人员进行质量管理教育,提高质量意识,树立“质量第一”观念,积极参加质量管理活动。
(四)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定期检测,分析各项医疗质量指标,针对问题,提出对策,改进工作。
(五)建立、健全登记、统计制度,定期通报质量管理情况。
(六)医疗质量的检查结果应与科室评优、个人评奖相结合,并作为职工奖惩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医疗经费管理
(一)医院医疗经费在院长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并实施审计、监督。日常经费开支,坚持一支笔审批,对年度计划和重大开支须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二)实行医疗成本核算,准确计算,合理分配,有效使用各种经费。
(三)认真执行国家物价*和规章制度,一切医疗收费均按当地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院领导深入科室制度
(一)院领导要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医院在运营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全面工作。
(二)经常巡视病房,重点督查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及服务质量、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限时整改。
(三)每月深入科室一次听取科室工作人员意见和要求、及时为科室排忧解难。
(四)院长接待日每月一次,由院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征求患者意见、协调部门之间工作。解决病人在诊疗中遇到的困难,改进工作,方便患者就医。
(五)业务院长根据需要,定期参加业务实践,如查房、疑难病历会诊、危重病人抢救、重大手术及有关业务活动。
第三节 医疗信息工作制度
一、医疗登记、统计制度
(一)医疗登记、统计资料是改进医院工作,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的科学依据,各科室及有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汇总和收集报表资料,按期分析、统计、上报。
(二)门诊部应当做好门诊登记和住院登记,填写住院卡片和传染病报告卡,并汇总各科病员流动情况,每日报医务科和医疗信息统计室。
(三)各临床科对出入院的病员应详细填写病案首页、出入院登记和病员流动日报,对抢救重危病员,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发生医院感染、医疗差错和事故,以及输血、输液反应等均应详细登记,并按规定上报。
(四)医技科(室)应做好各项工作的质量登记、统计,并按时上报。
(五)医疗信息统计室负责全院医疗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实施统计服务和统计监督,做好卫生统计报表工作,经院长审核签发,按时上报。
(六)各种医疗登记、统计资料,应当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妥善保管,卫生统计报表应永久保存。
(七)各种报表报出的时间
1、日报:次日上午九点报出(假节日等特殊情况例外)。
2、月报:于下月5日前报出。
3、季报:于下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报出。
4、年报:于下年度1月20日前报出。
5、半年报:于7月15日前报出。
6、全年统计汇总于下年度第一季度内报出。
7、住院病人疾病分类年报于下年度1月15日前报出。
二、病案管理制度
(一)医院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二)对规定范围的建案病历,要按疾病分类建卡编号,统一集中管理。
(三)伤病员和家属不得擅自翻阅、转抄、复制病案。
(四)本院医师借阅病案,应当办理借阅手续,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按期归还,院外医疗单位借阅病案,必须持医疗单位介绍信,经医务科批准后,方可借阅。
(五)涉及医疗纠纷或事故的病案,在未作出鉴定处理之前,应由医务科妥善保管,任何个人未经医院领导批准,不得借阅、转抄或复制。
(六)病案室要按月、季、年排查出院病案归档情况,有权向临床科室查询未归病案的下落,按时向院领导书面报告病案归档及管理情况。
(七)住院病案应永久保存,并遵守病案资料的保密制度。
(八)保持病案室清洁整齐,做好防火、防潮、防丢失,室内应禁止吸烟。
三、医学图书管理制度
(一)医学图书室应按《中国图书分类方法》对书刊进行登记、分类、编目、排架,健全室藏图书目录,方便读者查询。
(二)凡本院工作人员借书,必须办理借书证,凭证借阅,离院时要办理还书退“证”手续,每次借阅书刊不得超过二册,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逾期不还时,图书室有权催还,超过三个月不还者,按丢失图书进行扣款赔偿(原书价3-5倍)。
(三)读者应爱护书刊资料,借阅的图书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在书刊上批画、涂写、撕剪、损坏和丢失,违者按规定赔偿,凡损失或丢失图书室的孤本或价值较高的书刊要加5-10倍赔偿。
(四)图书室工作人员应密切配合医疗、预防、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定期介绍新书刊杂志内容。
(五)近期杂志、工具书及图书室仅存孤本,只准在室内阅读,不得拿出室外。
(六)图书室内应保持安静整洁,禁止吸烟,上架的期刊,阅读应放回原处,非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私拿期刊。
四、微机工作制度
(一)工作人员使用计算机,必须爱护计算机和机房其他辅助设备,各种设备的使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应用软件应当定期进行检毒处理,外单位软件未经检毒处理,不得使用和复制。
(二)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好各种资料的保管工作。在使用中,一律按有关保密制度办理,不得外传、遗失、泄密。
(二)进入机房必须穿工作服、换拖鞋,机房要保持整洁、机房严禁吸烟、会客喧哗、玩游戏及其他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机房。
(四)信息资料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凡需要调用、复制,应经领导审批,有密级的资料需经院领导同意。
(五)工作完毕关好机器,切断电源、关好门窗,保证安全。
第四节 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度
一、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及《消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建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及院感专职(兼职)管理人员*监控组织,开展医院感染监测工作。
(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医院感染专职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研究改进工作。
(三)医院感染管理专职(兼职)人员应根据医院感染监控制定方案,每半年1次对全院环境卫生、微生物污染、消毒与灭菌、污水处理等进行抽样调查和检测,每月进行1次医院感染发病调查,定期对医务人员的消毒隔离技术进行考核。
(四)科室应指定医师或*长负责医院感染发病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改进措施。
(五)加强院内感染管理的宣传教育,了解院内感染监测工作的意义,掌握监测知识,提高医护人员的监控水平。
二、医院传染源管理制度
(一)医院传染病人,应根据传播途径分别进行严密隔离,以及呼吸道、消化道、接触、昆虫和血液隔离。
(二)严格执行消毒常规,传染病人出院、转科、死亡等离开隔离区时,所有物品必须进行终末消毒。
(三)检验有传染性的标本时,应当防止污染工作台、地面、衣物等。检验完毕的标本应先消毒后处理,检验单发出前应消毒,菌种应由专人保管,专册登记。
(四)对已被感染的传染病人应尽快治疗,医务人员接触传染病人应当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
(五)高危区工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带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医疗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病室内禁止吸烟,做到空气清新、无蚊、无蝇、无鼠害、无蟑螂,定时清扫,并做到卫生用具专室专用。
(二)禁止随地吐痰,乱扔乱倒污物、污水。
(三)医院内的污水排放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医院污水排放标准。
(四)各种医疗器械、室内桌、椅、操作台,地面和空气等消毒应当按《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和《消毒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要求执行,并定期对消毒剂的浓度、效果及空气含菌量进行监测。
(五)医务人员在进行各项操作前后,必须按照要求洗手,感染高发区医务人员在操作前后应当进行手的消毒,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用后必须及时回收,集中销毁。
(六)共用重点监测科室(消毒供应室、手术室、治疗室、注射室)均应严格执行消毒常规,已消毒、灭菌的物品应当注明失效日期,并定期对灭菌物品和空气进行细菌学监测。
四、抗生素使用制度
(一)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应定期调查分析全院抗生素使用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制定合理使用抗生素的管理办法。
(二)各级医师应当严格掌握抗生素的适应症和给药途径,避免滥用而造成耐药菌株增加和正常菌群失调,联合应用抗生素应有明确指证,并应考虑药物的相互作用,防止不良反应,外用抗生素应从严掌握。
(三)已确定为单纯病毒感染疾病者,不使用抗生素。发热原因不明者,应尽可能先弄清病原学诊断后再使用抗生素。病情特别严重的细菌感染患者,在抽血或体液送细菌培养后可初步选用抗生素,待细菌培养结果山来后,再按细菌药敏试验结果指导用药。
(四)急性细菌感染使用抗生素3-5日,而临床效果不明显者,应当考虑调整剂量和给药途径,或根据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结果调整抗生素。
[摘 要]本文分析了现阶段医院医疗器械设备维修机构的存在问题及其原因,阐述了现代医院医疗器械设备维修机构建设与管理的原则、目标、机构设置、新型管理机制,为*制定者和医院管理人员提供参考。
其他太多写不下.内容详见中国卫生资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