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哪些条款是必备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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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8 07:05

法律主观:

劳动合同一般应包括的法定条款和约定条款有哪些 法定条款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七项法定条款: (1)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已完成一定的工作期限三种。 (2)工作内容是指劳动者应为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包括工作岗位与工作任务和要求。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保护是指用人单位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预防伤亡事故和的发生,而采取的有效措施。劳动条件是指劳动者完成劳动任务的必要条件,用人单位在保证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下,才能要求劳动者完成所给付的劳动任务。 (4)劳动报酬,它是指劳动者参加社会劳动,按约定标准,从用人方取得劳动收入。在劳动合同中要求明确规定工资标准或工资的计算办法、工资的支付方式、奖金、津贴的获得条件及标准。 (5)劳动纪律,它是指人们在共同劳动中必须遵守的规则和秩序。 (6) 合同终止 条件,即导致或引起合同关系消灭的原因,包括法定终止条件和约定终止条件两种。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它是指一方当事人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 居民身份证 或者其他有效 身份证 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 试用期 、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的解决】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 同工同酬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如果以上文章无法全面的解决你的问题,面对这个情况怎么解决,可以找网 在线律师 咨询解决,专业的律师团队会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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