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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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7 20:48
一、雷洋事件的*:
经丰台区人民*依法审查查明:2016年5月7日晚,根据北京市*昌平分局专项行动部署,东小口派出所时任副所长邢某某带领民警孔某、辅警周某、保安员孙某某、张某某等人在昌平区龙锦三街涉黄足疗保健店附近执行便衣蹲守、打击任务。
当晚21时许,雷某在位于龙锦三街23-13号的足疗保健店接受有偿性服务离开时,被邢某某等人发现。因怀疑雷某有嫖娼行为,邢某某等人立即追赶,示明*身份后进行盘查。因雷某试图逃跑,遂对其拦截并抱腰摔倒。
在*和控制雷某过程中,邢某某等人对雷某实施了用手臂围圈颈项部、膝盖压制颈面部、摁压四肢、掌掴面部等行为,后邢某某违规安排周某、孙某某、张某某独立驾车押送。在车辆行驶至龙锦苑东五区南门内丁字路口西侧转弯处时,雷某试图跳车逃跑,并呼喊挣脱。
邢某某等人再次对雷某进行*和控制,并使用手铐约束,再次向雷某示明身份。其间,邢某某等人对雷某实施了脚踩颈面部、强行拖拽上车等行为,致使雷某体位多次出现变化。
后雷某出现身体瘫软和不再呼喊挣脱等状况,邢某某等人在发现雷某身体出现异常后,未及时进行现场急救、紧急呼救和送医抢救。待后送到医院抢救时已无生命体征,于当晚22时55分被宣告死亡。
经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鉴定,雷某符合生前胃内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本例吸入性窒息的形成不排除与死者生前在饱食状态下,因执法过程中的外力作用和剧烈活动以及体位变化等因素有关。
事发后,邢某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做虚假陈述,引发公众质疑,并与其他四名涉案警务人员故意编造事实、隐瞒*,妨碍侦查。
二、雷洋事件的处理结果: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依法认定:邢某某等五人在执行公务活动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存在不当执法行为,执法行为超出合理限度,致执法对象发生吸入性窒息;
不履行职责,在发现雷某身体出现异常后,未及时进行现场急救、紧急呼救和送医抢救,致执法对象未得到及时救治,以致发生死亡结果。且事后故意编造事实、隐瞒*、妨碍侦查。
该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符合玩忽职守罪构成条件。鉴于邢某某等五人系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开展执法活动,对雷某执行公务具有事实依据与合法前提且雷某有妨碍执法行为,犯罪情节轻微,能够认罪悔罪。
综合全案事实和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邢某某等五名涉案警务人员不起诉。
同时,检察机关已向纪检机关通报有关涉案党员违纪情况,向*机关发出检察意见书,并移送相关材料,建议纪检监察机关和*机关对邢某某等五名涉案警务人员及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扩展资料:
对于雷洋事件,2016年6月2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文章《法治,须从程序通往正义》,写道“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从北京市*“决不护短”的表态,到市级*立案侦查,都在传递执法机关推进公开透明、夯实法治信仰的决心。“雷洋案”正沿着法治程序的轨道一步步走向*与正义。
人民日报评论文章随后写道:对于社会来说,每一起争议案件,都是一次普法教育;每一次依法解决,都是一个推进法治建设的契机。
透过“雷洋案”这起引发强烈关注的个案,一个法治共识值得珍视:对确有执法过错的,要严格依纪依法处理,决不包庇决不袒护;对恶意造谣,以虚假信息扰乱视听、诋毁民警依法履职的,要及时澄清、依法查处,坚决维*律尊严和执法活动的严肃性。
人民日报评论文章字字铿锵有力,无论是案件的处理还是*的执法,“雷洋案”理应回到法律程序轨道,方能彰显法治的胜利,传递给民众以“法治”信心。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北京检方不起诉雷洋案五警务人员符合玩忽职守罪但情节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7 20:49
警方还在处理中,未最终公布。
公众疑问:
而且雷洋的死亡时间比警方通知家属早了近两小时,为什么不及时通知?这期间存在太大的想象空间,警方不能忽略。
事件发酵几天了,警方一直在自言自语,没有一份充足的证据为自己的说法佐证,而且每个疑点恰恰都充满了巧合的解释。
还有警方为什么不给家属提供详细的法医尸检报告?如果这其中没有猫腻,何必躲躲藏藏,遮遮掩掩,使原本可以清晰还原的事件搞得这般扑朔迷离。或许大家都有这样的认知,不管是电视剧还是现实报道中的涉黄案件,在*执法的过程中涉事者无不像老鼠见了猫一样,一动不动。面对*正规执法,很少有人会激烈的反抗吧!
一方是*难以自圆其说,在漏洞百出的说辞里继续辩解着;一方是家属难以置信,并聘请律师,也准备申请尸检认定具体死因。
面对*式爆发的*哗然,任何妄图掩盖事实的挣扎都是愚蠢而徒劳的,没有人会对一个突然离奇死亡的青年沉默,因为该事件背后反映出的执法乱象可能会涉及到每个人,尽管我们此时的角色是旁观者,但谁知道下一刻我们不是受害者?
也只有*一一将家属与民众的质疑解释清楚,才能平息这场风波,也才能避免*扩大化产生的对家属,对民众的次生危害。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7 20:50
日前,北京市昌平区人民*完成对“雷洋涉嫌嫖娼被民警采取强制约束措施后死亡”线索的初查工作,认为符合立案侦查条件。
根据办案的实际需要,北京市人民*决定,将该案交由北京市人民*第四分院立案侦查。
2016年6月1日,北京市人民*第四分院依法决定对昌平区*分局东小口派出所民警邢某某等五人进行立案侦查,按程序通知家属。同日,北京市有关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还向雷洋家属吴某某通报了检察机关办理案件情况。
雷洋事件始末:
7日20:00左右,警方接举报:昌平区某足疗店涉嫌卖淫嫖娼。
21:00左右:按照家属说法,雷洋从家里出门去首都机场接亲属。
21:20左右:目击者称,雷洋跑进小区后大呼好几次“救命”
22:00左右:这是目击者估计的,雷洋在上述小区被*第二次带走的时间,雷洋被警方控制后从车上跑进旁边的小区,随后被按倒在蓝色标牌前的空地上。
22:09:雷洋被送到昌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已无生命体征。
22:55:院方经过心肺复苏等常规抢救,宣布雷洋临床死亡。
23:00左右:家人接到亲戚电话,称未见到来接机的雷洋。
8日1:00:家属打通雷洋电话,接听人称来自昌平区东小口镇派出所。
1:30:亲属到达派出所。
10日警方通报【全文】:涉嫖娼被抓 身体不适死亡。
11日警方再次通报【全文】:付200元嫖资 激烈反抗咬*。
【警方通报的几个时间点】:
①7日20时许,昌平警方针对足疗店存在卖淫嫖娼问题的线索,组织便衣警力前往侦查。
②21时14分,民警发现雷某(家住附近)从该足疗店离开,立即跟进,亮明身份对其盘查。
③21时45分,雷某被再次带上车。
④22时5分,被送急诊救治。
⑤22时55分,经抢救无效于死亡。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7 20:50
卧槽,一派胡言,把嫌疑人都弄死了还不判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