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包能否转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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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0 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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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0 02:36
法律没有规定红包是赠与,但红包体现的是一种赠与关系(赠与合同),且一般是无偿赠与。法律是规定各种社会关系的准则,而赠与是指将自己所有的财产转与他人,他人予以接受的行为。;红包是将自己财产转赠给他人的行为,一般是朋友、同事、亲戚在过年过节、结婚生子等特殊情形下表达祝福的行为,接受红包的人不需要履行义务。但红包也是一种双方行为,因为需要收受红包的人接受红包才能成立。这与赠与是完全一致的。因此,红包、压岁钱等属于民法上的赠与。
如果是节日转的,写着表白话语,或者特殊数字含义的红包,是属于赠与的。给红包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中的赠与行为。给别人发红包对方也接收了就形成了赠与合同的,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虽然不可能成为社会中财产所有权移转的主要形式,也起不到直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但在现代社会,赠与仍具有相当的社会意义:赠与一方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财富平衡分配;另一方面,赠与可以沟通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感情,进而融洽社会气氛,减少社会矛盾。赠与合同是典型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民法典》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20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