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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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6 09:12
幼儿园四楼可以作为教师办公室、仓库或者杂物间使用,但不能作为幼儿园的教室、游乐园和活动室使用。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规定,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且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当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3层。
幼儿园设置标准:
1、幼儿园必须设在安全区域内,房舍牢固、适用、安全、无污染、无严峻噪音阻碍。
2、幼儿园必须单独设院,院内不得有与幼儿园无关的闲杂人员居住,逗留。
3、幼儿活动室通风干燥,光线充足,人均使用面积达1平方米以上。
4、幼儿寝室每班一间,不准设3层床,两床间距保证80公分以外,且保持通风透光换气。
5、园内配备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桌椅,班均一部脚踏琴,录音机等教学设备,室内玩具达人均3件以上。
6、有平坦、安全的户外活动场地,幼儿人均使用面积1.5平方米以上,户外大型玩具班均⒉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