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和合同工的区别?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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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3 06:35

合同制和事业编制的区别:

1、工资开支来源不同

正式编制人员工资由财政拨款解决

合同制人员工资由单位预算外收入中解决

2、福利待遇不同

正式编制人员的福利待遇按*规定及上级部门规定执行

合同制人员参照正式编人员标准执行,但实际上低很多或缺项

3、提任和调动不同

正式编人员可以在事业单位之间调动,可以提任副科级职务

合同制人员不可以在事业单位之间调动或提任副科级职务

事业编制实施单位:科研单位、教育单位、文化单位,新闻、广播、出版单位,卫生单位,体育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农业、林业、水利和气象单位,社会福利单位,环境保护单位、交通、城市公用等其他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的单位,其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活动经费的开支渠道除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外,还有部分事业单位的经费,采取自收自支,差额补贴等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业编制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3 06:36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很荣幸由我来为您解答问题,整理答案需要一点时间,请您耐心等待下哦~

亲,事业单位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所谓事业单位的合同工,即没有编制的合同工,其实质是每到合同期限时都要重新签订新的合同,也就是说,在合同期满时双方都有再次选择的权利,和大家所说的铁饭碗、金饭碗不同,在待遇方面也不尽相同。因此,合同工工作不是很稳定,也 不是长久之计,每隔一段时间,单位会进行考核,一般是通过考试的方式,如若不合格,则有可能被辞退。

另外,事业单位合同工的档案是不能调入单位的,一般是放在人才中心托管。据了解,合同工的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人才中心会相应的按月收取一定的托管费用,该费用在求职时可以和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代缴或报销档案托管费。另外,合同工的薪资、福利待遇相较于正式工来说,差别也是比较大的,等等这些都是为什么那么多人都挤破头的想争取一个编制的原因了。

再来说说正式工,是属于本单位的职工或者叫编内,合同签署的是本人与单位的关系,实行终身雇佣制,其档案可以存放在单位。正式工与合同工是相对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的正式编制职工而言的,两者区别主要表现在如下这三个方面。

一是招聘方式不同。正式工是通过公*、事业单位考试和部队军官转业安置等方式获取编制而上岗工作;合同工则是通过人事部门,或者人事部门自行发布招聘信息,通过面试流程后,与用人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的是劳动关系。

二是待遇不同。正式工的工资是由国家财政保障,相对稳定,工资较高,退休后的待遇也不错;合同工的工资是用人部门内部经费发放,工资普遍偏低,扣除社保之后,会更低。

三是工作权限不同。合同工在日常执法行动中,只能是协助执法,而正式工具有执法权,可以指挥合同工协助执法。

以上是我的全部回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3 06:36

目前在许多单位,主要是一些事业单位,如医院、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都存在着“正式工”和“合同工”,正式工是指有编制的,是“固定”的;而合同工则是没有编制的,是属于“招聘”的、“临时”的。尽管合同工和正式工做着同样的工作,由于这种身份障碍,在人事福利待遇上却存在很大区别,正式工工作稳定、待遇好、社会保险齐全,而合同工则

  工作不稳定、待遇较差、不一定能够享受齐全的社会保险。这就是典型的因为身份差异造成的“同工不同酬”现象。在单位内部,与正式工相比,合同工自感“低人一等”,是“另类”,是“低等公民”,无论是从心理上,还是在工作上,合同工都会受到正式工的歧视。

  因为一纸编制,将同一个单位内的工作人员人为地划分为“一等公民”和“二等公民”,工作相同,待遇迥异,这是计划经济*留下的弊端。在计划经济*中,事业单位中的职工也被当作“干部”和“正式工”来管理,拥有编制,国家财政全额或大部分拨款。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医院、广播电台、电视台的业务在迅速增长,所需人员在不断增加,但事业单位正在改革之中,如果给这些单位增加编制,就意味着要增加财政拨款,一般不予“扩编”。因此,这些单位在人手不够的情况下,只有以合同工的形式招聘人员,满足业务需要。这就形成了在同一单位内部,正式工和合同工并存的局面。

  实际上,这种正式工和合同工因身份差异造成的待遇“两重天”,即不符合按劳分配的基本原则,也对合同工的工作积极性造成了严重影响。做着同样的工作,甚至合同工的工作比正式工更苦更累,但却拿着比正式工低许多的待遇,这是制度歧视造成的社会不公。而且,这也会导致合同工中的优秀人才因为身份障碍,阻碍了自己的发展前途,另谋出路,造成了人才流失。

  同工同酬,按劳分配,是基本的分配原则,我们期待着,在一些单位中存在的正式工和合同工的待遇差异能够尽快打破,这种落后的管理*应该尽早破除。

  正式工和合同工相比就是,工资少,福利保障也享受不到,或者享受不全,一些部门的合同工和正式工的收入差别在1:2以上。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3 06:37

  1、合同工属于临时招聘性质的,不占用编制,单位对是否继续签约有绝对决定权;
  2、事业编制即上报人事局备案,占用编制名额,单位不能独自决定人员去留,需报人事局审批,即相当于说是过去的铁饭碗;
  3、合同工所享受的一切福利据合同中商定的条款确定,只要合同没变则待遇不变,受法律所约束;
  4、事业编制人员福利待遇由单位拟定后报人事局审批,遇*调整可相应作出调整,一般包括“一金三险”,即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具体交多少由国家规定。
  5、编制就是在编员工,指单位的正式员工,享受正式员工待遇,岗级也相应合同工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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