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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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4 10:40
《收购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收购”并没有明确的界定,司法划转方式是否构成上市公司收购也没有一个明确的结论。因此,我认为这个倒是一个擦边球。但是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精神: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行政划转或者变更、执行*裁定、继承、赠与等方式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达到前条规定比例的,应当按照前条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并参照前条规定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司法划转仍然构成上市公司收购,也要锁12个月。个人浅见,也请其他操作过的同志们发表一下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