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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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0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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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2 07:45
法律分析:债权是民法上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和债务是相对关系,两者均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将失去意义。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典中主要可分为契约(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最典型的如借款,出借人将金钱交由借款人使用,此时,出借人因享有要求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权利而成为债权人,借款人负有归还借款的义务而成为债务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三百零七条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