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和签于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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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30 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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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30 08:07
"订"和"定"只能说从许多人的使用习惯上来说,很多地方通用,但从法律角度
严谨来说,应该用“签订”合同,而根本就没有“签定”这个词,最多只能将两个字拆开理解,即通过签署合同而确定了某件事情。 而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是有严格区别的:一般合同会约定合同在支付定金后生效,甲方支付定金给乙方后,双方就必须按合同履行各自义务,乙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甲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现代汉语词典》中也收录了“签订”一词,注释为“订立条约或合同并签字”,而没有收录“签定”。从词的结构来说,“签订”是并列结构,是一个词,而“签定”是动补结构,是一个短语,除了有“签订”的意思外,还指签订的条约或合同是确定不变的。也有人认为这是一组异形词,二者等义,但推荐使用“签订”。
总的说来,“签订”的“订”是经过商讨而立下的意思。而“签定”的“定”的许多义项中,相关的义项也有“商定”意即通过协商使之确定。从它们的含义可以看出,对于合同或者条约来说,似乎用“签订”或“签定”都是合适的,而且都是“签”即签署——签了字就生效,程序和效力都一样。所以,两者的选用似乎就是习惯和规范用法的问题了。但从法律用语上说,应该写签订,而不应该写成签定。法律用语比较严谨,不应该乱用替代词,而让妄生歧义。因此,是签订合同,而非签定合同。
从字面讲,签订是一种过程,是一系列行为的综合,是动态的表述,就是合同从酝酿到谈判,再到双方签字合同成立。而签定是一种结果,是一系列行为后产生的状态,是一种静态的表述,就是合同已经经过签订行为达到了双方希望的结果,合同不但已经成立而且大部分情况下已经生效,对双方已经设定了合同的权利义务。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30 09:25
鉴——鉴定;鉴于——根据(某事件、某事实)断定(某事情)的意思。
签——签字。签于——签订、签约于(某时间、某地点)。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30 11:00
“鉴于”有“关于”、“考虑到”、“觉察到”、“由于”、“按照”、“根据”的意思;“签于”应该没有这个词,“签”是“鉴”的错别字。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30 14:59
错别字吧。手写的吗?可能是手误,或者是打字的人没看清楚笔迹打错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30 17:24
鉴于(jiànyú)
1.关于;考虑到
2. 由于,按照,根据
详细解释为:考虑到;觉察到。
至于“签于”,没有看到过这个词,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