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3-08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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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8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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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的生育险报销包括产前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实行定额包干,由生育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①怀孕不满4个月引流产的300元;
②顺产或怀孕满4个月以上引流产的1600元;
③阴式手术产的2000元;
④剖宫产的3800元。
除生育医疗费定额报销外,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还包括生育津贴,计算公式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产假天数÷30。
女职工生育或引、流及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后,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员带齐有关手续到市社保局医保综合服务大厅生育保险业务窗口申领待遇。
领取生育保险待遇须携带以下材料:
⑴女职工单位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⑵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⑶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准生证是省外的,准予生育一胎的,需提供全国统一制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⑷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⑸医疗费收据原件(包括产前检查的医疗费收据原件);
⑹住院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须在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上加盖医院公章);
(7〕有生育并发症者,须提供出(入)院记录及住院费用明细清单汇总;
(8)提供女职工本人建设银行存折复印件或建设银行卡帐号,请将建行存折或银行卡与身份证复印到一张A4纸上并注明联系电话。
(9)有并发症的参保人需提供两份身份证与建设银行账号的复印件。并发症的费用单独拨付,提供材料后所报销金额于45个工作日后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