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物业费怎么提取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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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22:54

公积金物业费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网中可提取。
具体提取流程如下:
1、首先,进入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网中,点击主页右边的网上业务大厅,然后进入到里面;
2、其次,选择个人业务点击缴存人,然后选择对应的支付方式;
3、最后,点击页面左下角“我要提取”,选择提取物业费就行了,费用就会直接转入到对应的账号中。
提取公积金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不是特殊情况,不要随意将公积金提取出来,里面的余额对贷款额度影响很大。余额不足,公积金贷款有可能办理不成功;
2、提取公积要注意提取的次数,个人公积金用来购房,最高贷款额度不能超出50万,夫妻分开贷款不会超出100万,且公积金用于购房只有2次机会;
3、想要将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出来购房,最好放在贷款之后再办理。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账户余额来决定,若提前将账户中余额提取出来,贷款额度有可能为零;
4、公积金贷款审批的时间会比较长,房地产商都会建议购房者选商业贷款。购房者一定要坚持使用公积金贷款,能享有更优惠的购房*。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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