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20:16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1 20:35
中级职称全国通用。
一般是指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可以直接认定为中级;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双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或三年以上(不同专业所需年限不同);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取得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中级职称等级
1、讲座教授
职称升到讲座教授,已获得终身教职(Tenure),可以带博士或硕士学生。拥有此职称的教授会身兼多职,平时很忙,不会亲自指导学生的研究,很可能会指派博士后辅导学生。平均每周能见学生少于一次。
2、教授
职称仅次于讲座教授,已获得终身教职,可以带博士或硕士学生。并非教授都会特别努力研究晋升,会兼任一些管理工作(如系主任、院长等),部分教授不会亲自指导学生的研究,而指派博士后辅导学生。平均每周见学生一次。
3、副教授
副教授已获得终身教职,可以带博士或硕士学生。不会像助理教授那样特别努力地做研究,会兼任少量其他工作(如系主任、主持会议等),大部分副教授都会亲自指导学生的研究。平均每周见学生多于一次。
4、助理教授
助理教授未获得终身教职,但可以带博士或硕士学生。都会带领学生努力的工作以获得终身教职,助理教授基本上都会亲自指导学生的研究,甚至和学生一起工作。平均每周见学生数次。
5、客座教授
客座教授Visiting Professor 和 客座助理教授Visiting Assistant Professor
是其他大学的教授/助理教授到香港的学校客座,很可能只开设课程做顾问,而不在客座学校带学生。有些客座教授也会带学生,但在岗时间可能较少,不建议选择客座教授作为导师(到客座教授的本校就读,可以选择他/她)。
6、兼任教授
兼任教授有的事业及全职工作,而因其在所在领域或学科有特殊的经验、才能、学识等原因被大学聘请作兼任教授。由于是兼任(兼职),不会在大学内工作或研究,定期或不定期来大学讲授课程。此类课程在星期六上午或工作日晚上。
7、其他概念
在香港没有“博士生导师”的概念,而除客座(助理)教授及兼任教授外,其他教授职称都可以带博士生,即,助理教授级的教授职称都可以认为是博士生导师。
以上内容来源 百度百科-中级职称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1 20:36
通用。
申报条件
对学历和资历要求
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3年;
(3)本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
(4)专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7年;
(5)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取得助师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
(6)1982年底前取得中专学历,并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15年。
扩展资料:
中级职称申报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及以下学历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级工程师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1 20:36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你好亲,全国不通用的。不管是中级职称,还是高级职称,在全国是不能通用的。中级职称,高级职称的资格申报,评审,职务聘用的条件是由各省人社厅,教育厅统一制定,统一要求,所认定的职称资格为本省职称资格。职称遵循属地原则1、全国考试取得国内通用2、考评结合和单独评审以省、直辖市、自治区为单位遵循哪评审哪使用。跨省市区使用需提交评审表、任职文件、职称证书等材料需履行使用地确认程序,换发新证使用。任职年限合并计算。3、目前有区域互认趋势,如京津冀、江浙沪,职称互认,不需要确认直接使用并按规定晋升。4、军队取得职称,档案完备,地方直接认可,不需要确认程序,也不换发新证。5、定向评讲定向使用职称认可度较低。如定向基层的职称离开基层需要转评。职称评审因各省评审条件不同,一般都是当地评审当地使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1 20:37
可以通用。
申报条件
对学历和资历要求
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3年;
(3)本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
(4)专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7年;
(5)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取得助师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
(6)1982年底前取得中专学历,并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15年。
扩展资料
申报中级职称的相关问题:
1、申报晋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各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申报相应等级的任职资格。水平能力测试由市职改办负责,具体工作委托市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实施。
2、凡在任职期间工作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或违反国有法律、法令受到刑事处分,或违反计划生育*的,不能参加推荐评审。
3、评审费按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各地各部门不得擅自提高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类职称评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级工程师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1 20:37
那就你本人评的哪里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