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12:05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3 09:23
现在会计证已经取消啦
要考的话建议考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职称自从会计证取消之后,已经成为会计行业的门槛证书啦,现在报名初级会计职称的话,高中及以上学历都可以报考啦
报名方式是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是每年的11月份,考试时间是次年的5月份
也就是说,如果要报名初级会计职称的话,2019年11月份可以报名2020年5月份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2019年5月份马上要考的初级会计职称已经在2018年11月报名结束啦。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3 09:24
合适的,并且相对来说还要更容易一点,这个证的含金量要搞一点,没有其他比这个更合适,对于考取这个证,需要具备以下技能:全国注册会计师报考网站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3 09:24
会计从业证在2017年的时候已经暂缓考试,在9月份会计法修订之后,很大可能性是取消考试。因此,在目前初级会计证、中级会计证和注册会计证的报名要求都不高的情况下,可以选择报考这三个证书。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3 09:25
根据最新《会计法》(2017年11月4日颁布,2017年11月5日正式实施),我国正式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也就是你所说的会计证),那么以后不再会有会计从业资*了。
附《会计法》相关条例:
第三十二条第四款由“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修改为“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强调职业能力和职业道德,不再提从业证书)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由“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修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强调职业能力,不再提从业证书)
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由“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修改为“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不再提从业证书)
第四十条由“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除前款规定的人员外,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修改为“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强调终生禁业,不再提证书)
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由“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修改为“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不提证书提禁业)
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由“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修改为“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不提证书提禁业)
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由“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修改为“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不提证书提禁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3 09:26
目前初级报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