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购房资格最新政策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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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0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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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01 05:11
上海购房资格最新*具体如下:
1、单身情况分析,沪籍单身人士。单独名下有房,限购;单独名下无房,本人和父母在【2011.1.30】之前共有不超过2套(含2套),可新购一套住房;单独名下无房,本人和父母在【2011.1.30】之前共有超过3套(含3套),限购结婚情况分析。
2、沪籍已婚人士。夫妻双方在【2011.1.30】之前各自和父母共有不超过2套(含2套)可新购二套住房;夫妻一方在【2011.1.30】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无房,可新购一套住房;夫妻一方在【2011.1.30】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与父母共有1套,可新购一套住房。
3、夫妻双方离异。婚姻存续期间所出售的房屋不在限购范围内(产权证登记日期需在离婚日期前);离异后现家庭及原离异家庭夫妻双方新购入住房需计入套数;离异时未出售或赠与房屋,离异后出售或赠与房屋依旧计算在内(离异后已赠与房屋是否计入套数,以具体各交易中心口径为准)。
【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