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16:58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9 16:35
劳动仲裁有受理期限和审理期限。受理期限为5天,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审理期限为45天-60天。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天 。因此,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后,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在50天之内可以作出仲裁裁决;如果案情复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在65天之内作出仲裁裁决。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9 16:35
如果劳动者准备起诉到*,必须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15日起诉,逾期就超出时限了。只要在15天内起诉,符合受理条件的,*就应该受理。在*阶段劳动者要针对仲裁败诉的原因,有针对性地补充证据、尽可能多地搜集、提交对自己有利的证据。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9 16:36
按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