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上写的名字,领房产证的时候可以改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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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09:52

办房产证时购房合同上的名字不能改。
购房合同和房屋两证的名字应该是一致的,因此在办理房产证时是不能更改购房合同上的名字的。如果想要改名可以先办理房产证后,后续办理过户、赠与或者增名手续。
办理房产证的流程如下: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是办理房产证的必要条件,为确保自己的利益,在《购房合同》中应对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时限加以约定,尤其是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最后期限以及办理完毕后的“及时通知义务”等,明确不及时办理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
3、拿测绘图(表):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4、领取相关文件:在前面询问相关部门时,一定要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齐全。这些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在我们缴纳完税费后一定要保存好凭证,一旦遗失后果很严重。
综上所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09:52

购房合同上的名字在办理房产证时不可以更改。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上的名字必须保持一致,这是房管部门的硬性规定,任何人都不能改变。
如果夫妻双方在购房合同上共同署名,那么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双方在购房合同上明确约定了共有方式。如果夫妻双方想要在办理房产证时更改为一个人的名字,需要先与开发商沟通,将购房合同上的名字更改为一个人的名字,然后才能办理房产证。
另外,如果购房合同已经备案,则不能更改购房合同上的名字。如果需要更改,需要到开发商处协商更改合同备案的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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