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积金想在湖南省进行提取,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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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0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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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10 22:41
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异地提取,具体如下:
1、准备原单位离职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
2、异地提取住房公积金,本人携带单位离职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3、工作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领取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创口办理公积金储蓄卡;
4、材料审核一般是五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可以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是什么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