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15:36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8 10:30
一、工作时间建议打电话询问,以官方的回复最为准确。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的健康证全西安通用。
二、电话:(029)82694538 传真:(029)82211952
地址:中国·西安·建东街3号 邮编:710054
注:陕西省卫生防疫站已更名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举办的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业务管理、技术指导、科研培训、质量控制中心。
主要职责:
传染病、寄生虫病、非传染性疾病等的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灾害疫情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干预、疾病病原生物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疾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导与应用研究指导等。
扩展资料
陕西省疾控中心样品送检注意事项:
一、建议委托客户送样前与我中心样品受理部门电话咨询或预约。
二、客户送检样品首先填写检验申请表,与本中心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技术服务合同中委托方须提供: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及开户行及账号等信息,同时须由客户代表和中心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中心受理部门依据委托方需求出具检验委托单,核算检验检测费用,并由双方经办人签字确认。
三、样品送检要求
(一)健康相关产品
1、产品检验需提供市售包装样品,新产品可用临时包装或近似市售包装。包装上标签中至少应包含样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单位等信息。送检样品名称应包括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并符合《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要求;
2、客户送检须提供以下产品相关材料:
(1)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流程;
(2)企业标准、使用说明书;
(3)特殊检验项目的检验方法及依据、相应的标准品或对照品;
(4)检验需要的其他材料。
3、客户按各类产品的检验用量要求,一次性送足检验样品,样品数量按检验用量的3倍收取,其中1份用作检验,1份用作复核检验,1份用作仲裁检验。同次送验样品必须为同批号/生产日期(保健食品为3个批次),非同次送样的同批号/生产日期的样品不予受理。
(二)生活饮用水送检要求
1、生活饮用水送检须与我中心预约送检日期。
2、客户自行采集水样,采样容器的选择、洗涤,采样方法,采样体积,样品保存、运输等应参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水样的采集与保存》(GB/T 5750.2-2006)相关要求。如客户测定微生物学指标,可与本中心提前联系索取采样容器。
3、客户按照约定日期采样,并尽快送我中心开展检测。
(三)现场检测相关要求
1、公共场所、室内空气、作业场所健康危害因素检测,请提前联系我中心监测所,联系电话029-82256602。
2、医院洁净手术室、辅助用房、供应室检测,净化车间空气检测,洁净实验室检测等请提前联系我中心消毒生防所,029-82217444。
四、客户在交清检验费用后方可正式开始检验检测工作,若交费延迟,则预计完成日期按实际交费日期顺延。
五、检验完成后,客户凭有效凭证在业务管理办公室领取检验报告。
六、客户对本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如有异议或需更改的,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30天内向本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过期不予受理。
参考资料来源:陕西省疾病预防中心-陕西省疾控中心样品送检注意事项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8 10:31
一、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西安和平门外建东街3号
固定电话:(029)2227042
邮政编码:710054
二、位置地图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法人名称: 陕西省卫生防疫站
主要经营产品: 疾病控制 , 卫生监督 , 科研培训 , 卫生宣教
经营状态: 在业
所属分类: 疾病预防控制及防疫活动黄页
所属城市: 西安企业网
人气值: 15062次
参考资料
陕西省卫生防疫站.陕西省卫生防疫站[引用时间2017-12-22]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8 10:31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亲,很高兴为您解答,为您查询到西安防疫中心24小时电话为029-87448052;029-89820896,您也可以拨打西安疾控中心电话029-85510565根据陕西省最新发布的防疫*,所有来陕返陕人员需提供48小时之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民航,铁路,进、出站需佩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建议您减少非必要出行,出行注意好个人防护哦!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如果您还有什么问题的话,欢迎您再次提问!感谢您对百度知道的信任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8 10:32
星期天上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