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万宁市住房公积金领取需要什么手续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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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07 07:49

对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而需要提取公积金的,需要出具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购房合同或其它可证明其具备相应提取公积金条件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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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退休人员,在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单位出具的离、退休证明材料,以及单位所提供的申请提取公积金的证明资料,另外携带身份证及户口前去办理。
支取公积金需要:
(1)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公积金卡;
提取配偶的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07 07:50

你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望采纳,谢谢。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07 07:50

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07 07:51

住房公积金提取分为两类:住房类提取和非住房类提取。
住房类提取:
A、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B、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C、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
D、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E 、其他住房消费。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07 07:51

提取公积金,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规定、分别提供相应的材料,按程序提交后提取,如下: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出境定居的,提供签证和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9)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失业(或下岗)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职工死亡证明、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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