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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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02:44
1、校企合作无法制保障。目前我国职教界的校企合作还处于民间状态,尽管国家已制定了相关*来支持校企合作,但没有真正的法律保障措施,一些地方把校企合作停留在口头上。学校主动,企业被动甚至不动,缺乏合作办学的内在动力。一边热一边冷。无经费保障、劳动准入制度执行难到位。因此,国家应尽快制定相关法律,并切实抓好法规文件的执行,以促进校企合作的良性发展。
2、认识观念有待提高。不少地方的普高热还制约着职教的发展,上好大学仍是整个社会公认的理想目标。学而优则仕等观念还制约着校企合作的推进。国家必须彻底打破旧的人才观念,把技能人才尤其是高技能人才的地位待遇予以提高,以一定的法规文件形式体现出来。
3、学分互认还有难度。教学计划的制定权还在学校,教学实际与岗位需求仍有距离,职业技能鉴定标准滞后在企业发展。因此,*必须在需求动向上和职业岗位的确定上要有前瞻性,并早于市场需拿出相应的职业鉴定标准。
4、学院的教育改革措施还不配套。教学计划的制定和企业对人才的需求标准存在这很大差距,按照我们的教学计划培养的人才只能是大众化的需求,远远不能满足企业的需要。
5、教学*有待改革。学院应该鼓励各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的探索校企合作模式,不但在*上给予支持,而且在资金上给予保障。实际上现在有诸多因素制约着职业院校推进校企合作。
建立校企合作的新机制,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要以校企两方面双赢为目标,*应采取措施,让企业在确立市场需求、人才规格、知识技能结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成绩评定等方面发挥相应作用。学校在时刻关注企业需求变化的同时,*应有相应的指导部门,指导学校进行专业方向调整,确定培养培训规模,开发、设计、实施灵活的培养培训方案上起积极的先导作用,真正把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文章做好。说实在的,我们现在所做的工作,还仅停留在表面层次的校企合作,并没达到深入的校企融合的合作程度,这种合作方式还有等进一步的加深和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