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保险的保障范围有哪些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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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07 05:46

  普通意外险的保障范围来看主要有三种,分别是意外身故、意外伤残以及意外医疗。一般主险包括意外身故和意外全残,而将意外医疗作为附加险,其实,意外发生后产生住院医疗的概率更大,医疗费用恰恰是多数投保人所需,因此附加意外医疗往往是投保人应该考虑的。\x0d\x0a  人身意外保险保障范围包括:\x0d\x0a  一、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x0d\x0a  二、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给付残废保险金。\x0d\x0a  三、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x0d\x0a  四、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x0d\x0a  意外医疗保险一般采用补偿方式给付医疗保险金,不但要规定保险金额即给付限额,还要规定治疗期限。治疗期限一般为90天、180天或360天,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日起算,可以延迟到保险期限结束之后。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07 07:04

人身意外险是指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残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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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身意外险保什么

人身意外险的意外需要满足“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这四点要求

因此我们投保意外险想要获得理赔就一定要满足这四个条件,奶爸带大家一一解析这四点要求。

1. 外来的:一般指因外来因素使人体内外留有损害迹象

比如碰撞、摔砸、电击、打压、溺水、常见的猫抓狗咬等物理伤害,煤气泄漏、食物中毒或酸、碱、煤气毒剂等因素所引致的化学性损伤。

2. 突发的:一般指人体因受到突然的侵袭所造成的伤害

比如交通事故、建筑倒塌等引起的伤害、死亡是突发的,瞬间完成的。

3. 非本意的:一般指本人不希望发生,无法预见的伤害

非当事人所能预见,非本人意愿的不可抗力事故所致的伤害。

如果伤害的结果属于意外,但原因不属于意外也是无法定义为意外伤害的:如在高速公路上以超过限速标准的速度驾驶导致的身体伤害,对于这种完全可以预料的,也是完全可以防止的伤害,不属于意外伤害。

4. 非疾病的:一般指伤害的造成不是因被保人身体本身疾病引起的

例如骨质疏松导致的病理性骨折,或慢性心血管疾病引起的猝死均为疾病所致的伤害,这些不在理赔范围之内。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07 08:39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我是百度的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

人身意外保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保险公司可按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一定量的保险金的一种保险。其中人身意外保险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死亡给付、残废给付、医疗给付、停工给付。

人身意外险又称意外伤害保险也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目前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费用后,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遭受意外伤害时,以此为直接原因造成死亡或残废时,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的保险费。这个保险是具有相应的短暂性,灵活性,保费低的特点,但一定要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意外伤害必须是人体的伤害,人工装置代*功能假肢、假眼、假牙是不属于保险范围内。

提问小孩意外烫伤能不能报?

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第十三条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可以,但是要达到伤残比例,如果没有达到伤残,那就只能用意外医疗来报销。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07 10:30

普通意外险的保障范围来看主要有三种,分别是意外身故、意外伤残以及意外医疗。一般主险包括意外身故和意外全残,而将意外医疗作为附加险,其实,意外发生后产生住院医疗的概率更大,医疗费用恰恰是多数投保人所需,因此附加意外医疗往往是投保人应该考虑的。
人身意外保险保障范围包括:
一、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二、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给付残废保险金。
三、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四、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意外医疗保险一般采用补偿方式给付医疗保险金,不但要规定保险金额即给付限额,还要规定治疗期限。治疗期限一般为90天、180天或360天,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日起算,可以延迟到保险期限结束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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