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发票开具错了,是否可以将其作废?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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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2 06:19

*开错了可以作废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确认。且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开具*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的,必须收回原*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
法律依据
《*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 开具*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的,必须收回原*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开具*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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