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存交易是什么意思?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12:03

我来回答

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7 19:38

转存交易指的是银行的自动转存,是银行一种资金周转方式。

拓展资料:

客户存款到期后,客户如不前往银行办理转存手续,银行可自动将到期的存款本息按相同存期一并转存,不受次数*,续存期利息按前期到期日利率计算。客户存款到期后,客户如不前往银行办理转存手续,银行可自动将到期的存款本息按相同存期一并转存,不受次数*,续存期利息按前期到期日利率计算。续存后如不足一个存期客户要求支取存款,续存期间按支取日的活期利率计算该期利息。

银行可自动将到期的存款本息按相同存期一并转存,不受次数*,续存期利息按前期到期日利率计算。客户存款到期后,客户如不前往银行办理转存手续,银行可自动将到期的存款本息按相同存期一并转存,不受次数*,续存期利息按前期到期日利率计算。续存后如不足一个存期客户要求支取存款,续存期间按支取日的活期利率计算该期利息。

需要再次说明的是,如果办理了转存,到期以后没有取款,就会本金加利息一起进行再次存款,相比较而言,如果办理了转存,在转存期到期之前支取,与不办理转存的收益都是一样的(即,定期本金加利息+到期以后的活期利息)如果在转存期到期之后支取,转存的话就会按照定期计息,不转存就会按照活期计息。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7 19:38

银行转存是指定期存款自动转存,客户存款到期后,客户如不前往银行办理转存手续,银行可自动将到期的存款本息按相同存期一并转存,不受次数*,续存期利息按前期到期日利率计算。

续存后如不足一个存期客户要求支取存款,续存期间按支取日的活期利率计算该期利息。

副标题回答:定期储蓄如果中间利率调整,对储蓄利息不产生影响,仍按存入日的利息计算。但是到期自动转存的时候,按照最新的利息执行。

扩展资料:

在银行缺钱的情况下,人工转存的利率更高。

因为地方支行一般存款利率会高于央行放出的利率标准,加上支行缺钱的话,你的存款达到一定的额度比如10万,而且存款期一长的话,可以和银行谈判,把自己的存款利率再往上提。

举个例子:假如你在银行定期存了10万,默认到期自动转存,存款利率为2%。到期后如果按照当时自动转存的利率可能是2.5%;但是我一到期就立马取出来,不执行自动转存的话,正好银行缺钱,我可以把利率提到2.9%,这样比自动转存足足多了0.4%,一旦存款金额大的话,那这0.4%可就不是小数目了。

所谓的到期自动转存就是客户跟银行约定了当自己的定期存款到期之后,客户不需要跑银行去再走一遍手续,也不用去担心自己的存款到期了怎么办。银行会自动将到期的本金加利息合并成新的本金再按照当时的官方挂牌利率再存下一个定期。

这样就很省心省力了,因为大多数人到期的时候都会忘记到期之后去转存,所以这样来说自动转存还是很好的。当然也可以取出来,只是这样默认该存期的利率按照活期利率计算。

个人存款自动转存业务的利弊:

①当存款超过一个存期、不满两个存期,储户用钱持存单到银行取款时,许多银行认为既然办理了自动转存,就意味着又一个新存期的开始,必须按提前支取的手续处理。即储户应提供身份证件,才能提取存款;而有些储户认为当时存款时, 自己并没有要求自动转存,现取款应作为逾期支取处理,逾期支取是不需要提供身份证件的。

②在存款实名制实施前以虚名存入的存款,经转存后,储户不在到期日支取,多数银行认为不在到期日支取均应视作提前支取,它与实名制的实施与否没有关系。因为凡是提前支取就必须提供身份证件,而非实名存款因无真实的身份证件,就不得提前支取,只能到期支取。

而个别银行的看法截然不同,有的认为已转存过的存款就不必提供身份证件,可随时支取。不过,经过多次转存的存款,利息并不是从第一转存日起至支取日止都以活期利率计算,而是从最后一次转存日起至支取日止以活期利率计算,其余均以定期利率计算。

有的银行对2次转存以后不动的存款账户,就作为不动户处理,提取存款时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如果是虚名存储的,还需派出所出具证明,证实存单上的姓名与取款人为同一人。但储户认为当时银行并没有规定不得以虚名存储,况且,存单在自己手里,密码自己也知道,为什么就不能取款。

③在存款人在存款转存后未到期已死亡,其家属持存单到银行支取存款,同样因为银行与储户之间发生支取与逾期支取意见不一而引发的是否提供身份证件的矛盾。

而当银行在得知存款人死亡的情况下,以后继承人支取存款就必须提供由公证处出具的有关证明 否则,银行就不予取款。这样, 就引起继承人与银行更激烈的矛盾,因为办理公证手续比较麻烦,还得支付一笔费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自动转存

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