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15:44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20 14:02
小区里遇到私自占车位的情况可向有关部门举报也可以和当事人进行协调。但是这个举报必须要准备好相关的录音,录像等等证据。如果发现了私占公共停车位,那么可以通知当事人挪车,如果当事人不挪车,那么直接准备好录音录像证据,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20 15:20
私占公共停车位属侵权行为,如发现长期使用公共车位停放汽车的,可向110交警大队投诉举报。若使用物品私占车位,找当地*进行处理。若在小区内私人长期占用公共车位,找物业出面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第三十三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 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第一百零四条规定提,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依法给予罚款,若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 车位、车库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