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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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9 21:15
所谓保费豁免,是指在保险合同规定的缴费期内,投保人或被保人达到某些特定的情况(如身故、残疾、重疾或轻症疾病等),由保险公司获准,同意投保人可以不再缴纳后续保费,保险合同仍然有效。
豁免功能包括2种:
重大疾病保费豁免,就是说投保人得了保险公司规定的重大疾病之后,可以免缴以后各期保险费,保障依然有效。
豁免保费定期寿险,是指投保人在身故或者高度残疾之后,可以免缴以后各期保费,保障继续有效。附加豁免的缴费年限和主险的缴费期一样。
豁免一般分为两类:“身故类”豁免和“疾病类”豁免。先说“身故类”豁免。
1、最常见的就是“定期寿险”豁免,保险产品的名称一般叫做“××人寿××产品投保人豁免保费定期寿险”
① 产品名称中“××人寿××产品”的意思就是,这个定期寿险是和引号里的产品搭配卖的。
② 后面的“投保人”表示这个保险保障的对象是投保人,而不是默认的被保险人。
③ “豁免保费”的意思就是一旦这个保险理赔了,同一张保单的其他保险就不用再交保费了。
④ 定期的意思就是,这个“豁免保险”是“一个确定的期限”。一般这个年期是整个缴费期的年数(N)减掉第一年的“1年”,也就是(N-1)年。因为第一年的保费您已经交了,你和保险公司都没有风险。
⑤ 寿险的意思就是,这个保险是保“生死”的,说白了就是“死了给钱”。具体到不同公司的不同产品,我们还需要看具体条款,看看是不是也包括“全残”或者“高残”责任。
⑥ 需要说明一下的就是,⑤里面提到的“死了给钱”的责任需要和另外一种责任做个区分,也就是“意外豁免”。如果一个保险是“意外豁免”而非“定期寿险豁免”,那么,投保人发生意外导致身故的情况才可以不交保费,而疾病身故是不包括在保险责任里的,保费仍旧需要继续交纳。这个专门提出来,以便引起大家注意。
2.另外一类“豁免保险”是重大疾病豁免,产品名称一般叫做“××人寿××产品投保人豁免保费(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① 前面不解释了,跟1里面一样,“定期”俩字,有的产品名称里有,有的没有,但意义没区别,都是(N-1)年间投保人失去交费能力的保障。
② 这类保险里豁免保费的条件变成了“重大疾病”了,也就是说,投保人因为罹患了条款中的重大疾病,就不用再交保费了,同一个保单里的其他保障不受影响。
③ 近段时间市面上有几家公司推出了“轻症”也可以豁免保费的“豁免险”,大大提高了投保人的“重疾风险”的保障,费用却没怎么加。这类保险目前仅在泰康、华夏、天安有售,天安的还可以返还“豁免险”的保费。
④ 特别提醒,在投保重疾险的时候需要同时关注保障被保险人的“重大疾病保险”和保障投保人的“豁免保费重大疾病保险”的条款,条款里面关于重大疾病、轻症疾病的定义和理赔范围在各家公司的产品中不一定完全相同。不要想当然地认为,既然都保大病,那么投、被保险人的保障一定相同。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9 21:15
“投保人豁免”就是指被报销对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按照规定),后续不用交保费,但依然能够享受保障利益的一种保险情况,属于附加险的范围。“投保人”可以指的两种,一种是“自己为自己投保”,那么自己是投保人又是被投保人,是没有什么意义的,一旦理赔,那么合同就结束,所以一般是不适用的;另一种就是“自己给别人投保”,一般是为夫妻间、子女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