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中考加分政策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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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19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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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28 16:57
中考每年都是有加分的项目的,但是每年的加分项目都是会变的,下面,初三网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一下独生子女中考加分*。
独生子女中考加分规范
(1)区县级先进对象(先进对象包括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下同)不再加分。但市教委规定,在毕业学年获这些奖励称号的学生若符合推荐条件,且学生愿意被推荐的,学校应优先推荐。
(2)市级先进对象加分分值调整为5分。
(3)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降分录取分值调整为10分。
(4)知青子女、少数民族学生、华侨和华侨子女、台湾省学生、归国留学生等人员在规定的语言适应期的子女降分录取的分值统一调整为5分。
(5)烈士子女降20分录取*不变。
(6)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一至四级残疾、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照顾中考总分的5%。
(7)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照顾10分: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侨眷高知子女、台湾省籍青年;
因公牺牲、一至四级伤残人民*的子女。
(8)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照顾10分:
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为农村户口;
父母终身只生养一个子女;
考生本人为农村户口。
2中考加分*的变化
《通知》要求,要整体谋划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了三个统筹。
1、一是统筹制订招生入学办法,各省(区、市)要统筹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公办和民办中小学、户籍学龄人口和随迁子女、重点大城市和市县招生入学工作。要落实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不低于50%的要求,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要将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2、二是统筹保障不同群体入学,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措施。
3、三是统筹做好教育资源配置,依据区域内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合理规划布局中小学校,加快学校建设,保障足够学位供给。
要严格控制大班额、大校额,确保2018年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目标。统筹城乡师资配置,着力解决当前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