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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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2 17:06
展开3全部法律分析:1、点击【浏览器】进入。
2、在搜索引擎搜索本地区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根据本地区的情况,去相关的网站。
3、点击【房屋管理】选项。
4、点击【住房租赁备案查询】选项进入。
5、输入查询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备案编号、手机号获取验证码,并输入验证码,最后点击【查询】按钮,就可以查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第十六条 对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二)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三)不属于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第十七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应当载明出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承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等。
第十八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遗失的,应当向原登记备案的部门补领。
第十九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第二十条 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系统,逐步实*屋租赁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并纳入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记载的信息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出租人的姓名(名称)、住所;
(二)承租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
(三)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
(四)其他需要记载的内容。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2 17:06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关于您所请求的问题目前为您提供相应解答:1、一种是带身份证及相关房屋交易合同,实地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窗口查询。2、另一种是网上查询。商品房合同备案查询网站全国不是统一的,现在还得在地方网站查询网上搜索当地房产交易中心的网站,登录后予以查询。进入查询登陆界面,要知道合同号就是你签署的合同的号码,姓名填对,身份号,密码一般是身份证号的后6位。这样就能看到该房产的具体所属和具体合同信息了。
3、房屋备案,就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了规范房屋买卖进行的登记工作。由相关房屋产权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站内勤岗负责受理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的资料,并进行审查,并对税收员负责对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的资料进行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