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的顺序有哪些?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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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视网 时间:2022-06-20 06:09

破产清偿顺序,是指法律规定的对不同性质破产债权在分配时的先后次序。中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7条规定的破产清偿顺序为: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12:27

企业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如下: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债务;二、再次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二、清偿破产人所欠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的税款,除前项规定外;三、普通破产债权最终清偿。《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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