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专项债和政府专项债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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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19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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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2 00:54
1、同名但不同质,地方*专项债与企业专项债券的债券要素和评级关注点不同
对于同样可用于基础设施融资的专项债券,从债券要素来看,二者在发行主体、发行额度、募集资金用途和偿债资金来源等方面存在不同;从评级关注点来看,地方*专项债券的信用水平主要取决于项目所产生的*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的稳定性和充足性,同时辅以地方*主体信用评价;而企业专项债券以区域经济和财政实力为辅,重点关注城投或产业公司盈利能力。
2、企业专项债券尚未普遍依托项目收益实现融资;地方*专项债券的项目针对性较强,仍需持续关注资金闭环流向
虽然两类创新品种推出的初衷均与具体项目相关联,但发行实践中距离纯粹的项目收益债券仍有一定距离。目前试点的土储专项债和收费公路专项债的资金来源和偿还均是专款专用,项目的针对性较强,但由于省级*向下级*转贷的机制或存不畅,仍需持续关注资金使用情况及偿债资金实现的日常动态;而存量企业专项债券中,发行人普遍使用30%-50%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能实现资金在项目融资和收益中的闭环流动,故彻底摆脱对主体信用的依赖、依托项目收益来实现融资尚需时日。
3、挤出效应有限,协同平衡地方投融资格局成为必然
通过发行地方*专项债实现一定程度的融资权力上收,有助于防范地方*债务风险,但由于城投平台存量债务庞大,彻底卸任地方*投融资职能的过程难以一蹴而就,企业专项债可作为城投平台的续命神器和转型的物质基础,有针对性地引导资金流向与基础设施相关的产业建设,不断靠近地方国企履职的同时,也能够防范城投平台爆发系统性风险。未来地方*专项债券与企业专项债券各自发挥所长,有利于形成地方*债券与企业专项债券相对接、相平衡的投融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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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在融资平台公司剥离*融资职能、城投债脱离“*信用”背书的形势下,地方*必须主动寻求融资方式上的转变。本文认为,未来地方*基础设施融资将主要呈现三种方式:一是无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将主要通过地方*一般债券解决:二是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将通过地方*专项债、PPP等方式解决;三是经营性项目主要以项目收益专项债、企业股权债权融资、资产证券化产品、项目融资等方式解决。根据43号文的精神,地方*债未来将成为地方*最主要的融资方式,而不断转型中的投融资平台亦需充分利用企业专项债券等创新融资渠道,通过地方*债券和企业专项债券的对接与平衡,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基础设施投融资需求,并在此过程中带动自身的市场化转型。
2017年5月以来,财政部联合相关主管部门,相继下发地方*土地储备及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的试行管理办法,这两个领域作为*性基金收入中来源较为稳定的部分,率先作为我国地方*专项债券的试点,拉开了中国版“市政债”的序幕。2017年8月2日,财政部网站公布了《关于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专项债券品种的通知》(简称“89号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立足本地区实际,积极探索在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领域分类发行专项债券。随着财政部地方*专项债管理办法的相继实施,地方*债务管理更加透明,投融资机制更加细化,*债务管理更加规范。同时,因一同服务于基础设施融资,有一些声音表示出地方*专项债对*企业专项债产生挤出效应的隐忧。本文重点从评级的视角,对比分析这两项同名债券品种的区别与联系,助力市场认识名称类似债券的实质。
一、*发展历程解读:财政部“划重点”,*“授之渔”
在43号文和新预算法作为纲领性文件的引导下,财政部和*纷纷出台*,对地方*举债行为进行具体的规范和约束,相继推出专项债券的概念,而二者同名却不同质。仅从*发展历程可以看出,两类专项债券推出的初衷不同:财政部对地方*专项债的*指引以“防风险”为出发点,抓住项目收益为保障的还款来源的顶层设计,侧重于以还款来源为抓手规范地方*资金需求量大的领域,并逐渐向各基础设施领域渗透;而*对企业专项债券的*指引以“稳增长”为出发点,侧重于引导社会资金进入相关领域,深度下沉至产业及锁定募集资金用途,由点及面,从而提升企业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财政部主导的专项债券,无疑是为了拓宽地方*基础设施融资的渠道,并使地方*债务详细化、透明化,引导形成以地方*债券为主体的地方融资体系。*主导的专项债券,从指引上看,专项债券仅是限定投资方向,并未*债券品种,因此不能狭隘地将专项债券等同于城投债券。而仔细研究*专项债券的*发展历程可以发现,部分品种的产业投向与城投平台的主营领域高度契合,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城市停车场、双创孵化、配电网建设改造等,这些领域也是迄今专项债券版图的主要构成部分;而战略性新兴产业、社会领域、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这三个领域,则是城投平台易于转型的领域,根据现有城投平台成功转型的案例来看,旅游、公用事业、城市运营等领域为城投转型前有一定基础且转型后容易作为主营的方向,刚好与这三类专项债券扶持的产业一致。根据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2020年为城投债的集中到期的时点,充分应用*专项债券,提前做好资金安排,可以有效防范城投债集中兑付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