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17:50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08:24
职工通常有两种补缴方法:
第一,职工把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交给原单位,由单位将个人缴存的和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第二,职工可以直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将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专户内。
应提醒注意的是,职工离职后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同时,职工本人也应缴存住房公积金。否则,可能影响职工公积金帐户正常状态以及提取、贷款和其它业务正常办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第十六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九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09:42
补缴公积金的情况,在公积金贷款刚开始时,有的地方是可以的。但是,目前很多城市已经下专门文件,明确规定缴纳公积金中间短档的,不能以补缴方式延续断档期间。连续缴纳公积金12个月是指除了申请的那个月公积金处于缴纳状态外,从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那个月再往前数连续11个月,公积金一直处于连续不间断的缴纳状态。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11:17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单位经办人正确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一式两联)(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联),(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并加盖单位预留财务印鉴;单位经办人携带填好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及支票或现金到办事处进行补缴登记;登记完成后,中心柜员将加盖结算印章的《委托收款专用凭证》第二、三联、《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单位联、《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单位联及支票(现金)交由单位经办人到银行窗口存款;银行窗口收妥款项后,在《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上加盖银行收讫印鉴,返单位经办人作为记账凭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如果在办理公积金补缴中产生任何问题,都可以拨打12329进行处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13:08
去公积金中心咨询一下。一般来说,原单位倒闭了,应该还有上级主管部门。到上级主管部门出证明,也可以进行合并。如果连主管部门都没有了,可去公积金中心咨询办理手续。公积金多个账户是必须合并的,不然是不能进行其他公积金业务的。公积金单位账户是公积金专户,即使单位倒闭了,原单位的公积金账户都还是在公积金管辖,所以,怎么都能解决的 查看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