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军人抚恤应由哪个部门负责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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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0 13:19

残疾军人抚恤直接由地方县市区级民政局优抚科负责的。*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军人抚恤优待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抚恤优待工作。民政部的相关的规定:伤残人员从被批准残疾等级评定后的第二个月起,由发给其伤残证件的县级*民政部门按照规定予以抚恤。伤残人员抚恤关系转移的,其当年的抚恤金由部队或者迁出地的民政部门负责发给,从第二年起由迁入地民政部门按当地标准发给。
抚恤对象主要内容包括:中国人民*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为抚恤优待对象,按规定享受抚恤优待。各级*对在军人抚恤优待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现役军人死亡被批准为烈士、被确认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遗属依照规定享受抚恤。
现役军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批准为烈士:对敌作战死亡,或者对敌作战负伤在医疗终结前因伤死亡的;因执行任务遭敌人或者犯罪分子杀害,或者被俘、被捕后不屈而遭敌人杀害或者折磨致死的;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或者处置突发事件死亡的;因执行军事演习、战备航行飞行、空降和导弹发射训练、试航试飞任务以及参加武器装备科研实验死亡的;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其他死难情节特别突出,堪为后人楷模的。现役军人在执行对敌作战、边海防执勤或者抢险救灾任务中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按照烈士对待。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二条 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本人申请,可以由省级以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有利于退役士兵生活的原则确定其安置地:
(一)因战致残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是烈士子女的;
(四)父母双亡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0 13:20

我们残疾军人的抚恤、优待、慰籍,在退役后,直接是由地方县市区级民政局优抚科负责的。而退伍以前,在也就是属于现役军人时期,是由部队(旅级)联勤部门直接负责的。

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11年8月1日起施行)第五条规定: *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军人抚恤优待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抚恤优待工作。以及民政部《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伤残人员从被批准残疾等级评定后的第二个月起,由发给其伤残证件的县级*民政部门按照规定予以抚恤。伤残人员抚恤关系转移的,其当年的抚恤金由部队或者迁出地的民政部门负责发给,从第二年起由迁入地民政部门按当地标准发给。

回答你的是一名已经退役的因战五级残疾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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