枷具什么时候开始出现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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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2 22:44

北宋徽宗时曾谪监岳阳酒税的范致明,在其所撰《岳阳风土记》中载:“江岸沙碛中有冶铁数枚,俗谓铁枷,重千斤。古人铸铁如燕尾相向,中有大窍径尺许,不知何用也。或云以此压胜,避蛟蜃之患;或以为石丁石,疑其太重非舟人所能举也;或以为植木其内,编以为栅以御风涛,皆不可知。”这是今存关于铁枷最早的记述。明《隆庆岳州府志·岳州府图》,在岳阳楼城门之下绘有四大一小铁枷五枚,称“铁枷”。明万历癸未(1583年)张元忭撰《巴陵游览记》云:“城外有铁铸方佛五枚,陷沙碛中”,称“方佛”。府、县志中还有称“铁木丑”、“铁械”的。其用途除范致明所述外,还有以为“盖晋伐吴,吴人以铁锁横截之,此殆植标系锁之具耳”。更有说为岳飞征杨么时系锁横江之物,则是张冠李戴。范致明记铁枷时为北宋,岳飞征杨么是南宋,孰先孰后,不辩自明。

综上四说,略加辩证。石丁石之说范致明已然否定。“石丁”是“碇”的异体字,石丁石是船停泊时沉落水中固定船只的石块,即起今日锚的作用。铁枷重数千斤,古今确实无人能举,或偶尔系舟却有可能。致于植木编栅以御风涛,以此五枚,能护城垣几许?岂不是螳臂挡车!若系锁横江拦截敌舰,则对岸亦应置此物,然迄今却无发现。况湖面宽10余公里,湖水落差又大,实际操作与效果均难于想象。此三说似难成立,唯压胜避蛟蜃之患颇切当时实际。它与洞庭湖的变迁,以及唐开元以后对龙神的崇祀和岳阳楼常罹水患密切相关。

晋代以来,随着古梦泽的淤积升高和筑堤围垦,而洞庭湖则沉降扩充,长江泄洪水口增多,使洪水期洞庭湖水域达6000多平方公里。“洞庭天下水”,波澜壮阔,风涛诡谲,水患连年。当时人们对自然灾害既无法抵御,又无法科学的解释,原本笃信佛、道教的封建帝王如唐玄宗辈,便只好借助神的力量了。他们从开元年间的修龙池祭龙神,进而制定祭五龙的制度,不断加封江河湖泊水神。民间,自汉晋以来佛、道教却已盛行,对水神的崇祀更是由来久远。此时,岳阳楼自张说与文士登楼赋诗后已名声大著,更兼西门城楼乃防卫重地,确保安全已是至关重要,于是以铁枷震慑蛟蜃,护卫名楼与城防。

持压胜说者,古已有之。南宋王梅溪于1168年自夔州移知湖州,途经岳阳有诗云:“岳阳楼前铁为械,古人欲断蛟螭害。蛟螭为害盛巴蛇。遗冢犹存足为戒!”他认为蛟螭兴风作浪之害,远胜吞象食人的巴蛇,岳阳人面对巴蛇冢,前事不忘,铸铁压邪,以绝祸患,亦乃情理中事。另一位南宋人张世南,则在《游宦记闻》中写道:“绍定癸巳(1233年)七夕后一日,予甥董若金忽语予云:‘适有自弋阳(今江西东北部)来者,言县境桃花步渔人,入水见一物、长如半月、非铁非石,图形以示云’……予应曰:‘此不难别,其制绝类岳阳楼下铁枷,必县傍溪中,古有龙祟,时得道之士如许旌阳者,铸为此物,以镇妖蛟蜃穴。岁月深许,水所渍,故不类铁’。”通过论证,他认为其它各说皆与弋阳县傍溪中铁枷无关,得出“以此验彼,压胜之物明矣”的结论。对此我们还可以明代巴陵人胥文相《物类相感志》所云:“蛟龙之性,畏铁爱玉而嗜烧燕”为佐证,铁枷铸成燕尾相向引蛟龙就范而*之,是道家特有的作法。其实,“铁枷”、“铁木丑”、“铁械”、“铁铸方佛”这些名字都含有囚锁、桎梏、镇慑的意思。民间传说铁枷由来,是观音菩萨经洞庭湖时,见百姓频遭水患,便用黄草纸剪成枷形,掷于湖中镇慑湖妖水怪。年深日久,便变成了铁枷。这神话故事亦是那个时代的产物。

1980年5月,岳阳楼公园从楼下湖滩移一枚置楼下五平台左右侧,其形状如古代囚系犯人的枷具,两端呈燕尾形,长2.4米,宽1.88米,厚0.34米,中间大窍直径0.26米,外侧燕尾上的两个小窍直径0.12米,三窍皆圆形空间,重约7.5吨。仅从范致明记载时算起,至今已近900年。它涨水时浸泡水中,水落又倍受雨雪风霜侵袭,却不锈不蚀,呈黑褐色,光泽照人,充分显示了我国古代劳动人民的聪明才智,是研究古代冶铁技术弥足珍贵的实物资料。

参考资料:http://www.803.cn/news/show.asp?id=313335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2 22:44

枷原本并不是刑具,而是一种打谷脱粒的农具,称之为连枷,用铁环接短木于长木棍之上,“击禾连枷也”(《说文解字》)。以后,才衍变成刑具。
《古今事物考·枷》:“今枷制,长五尺五寸,头阔一尺五寸,以干木为之。死罪重二十五斤,徒流重二十斤,杖罪重一十五斤,盖旧有长短而无斤重,则徒流死罪之等重,自宋太宗始。今从之。”《金瓶梅》第十回中所说的“长枷”,指长的枷,自然重些,也表明其犯罪程度严重。这一回还出现了“铁叶团头枷”,此枷亦为木制,铁叶是指枷上用铁条加固,团头指能全围住犯人头项之意。《大明律·刑具图》载有“枷”的专条:“以干木为之,死罪重二十五斤,徒流重二十斤,杖罪重一十五斤,长短轻重,刻志其上。”小说中写陈文昭只给武松戴“一具七斤半”枷钉,表示是“从宽发落”了。
古典小说中,常出现“枷号”一语,即指将木枷套在犯人颈上,标明罪状,号令示众。《福惠全书·人命中》:“若遇有卒众围观,持棍行凶之徒,立即锁拿重责,倡首者带至衙门,枷号封固,著地方押回,就于本处示众。”
我们常见到“枷”与“锁”连用,又有“披枷戴锁”一语,其原意,因犯人上枷后,为了牢固,再加上锁,令犯人无法打开;其二,两个半枷合拢于犯人的脖子上,两只手再分别伸进枷下方两个小圆洞中,因手能自由出入,故在手腕上套上锁链。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2 22:44

好像是隋朝前后吧!枷锁出现比较晚,有人认为是晋朝。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2 22:45

枷锁是中国古代最为常用的一种刑罚工具,我们可以在许多的文学作品或者影视剧中看到,象《水浒传》《玉堂春》等等。
枷锁多为木制的,这一方面是因为中国古代的工匠的巧手所为,另一方面也是铁器在中国的古代是一种奢侈的稀有物品。只是到了明代,因铁器的发展,才有了以铁皮包裹的柳叶铁枷,后来,因锁具的发展日渐完美和精致,慢慢的有了铁做的锁链。
在原始和奴隶制社会的时候,因生产力的落后,是没有刑枷的。当时部落的战争不断,抓到的俘虏,也就是奴隶,都是用绳索来*他们的身体和自由的。在我们能看到的出土的一些文物和残存的崖画中,男奴隶的双手都是绑在后边的,而女奴隶的双手则是绑在前边的。
后来,为了更加的*奴隶或者罪犯的自由,就有了刑枷的雏形。最早的木枷的起源大概就是由树木的枝杈架在犯人的脖子上,前端在捆上一根树木来*罪犯的脖子,而双手则捆缚在前杈的树木上。电影《成吉思汗》中曾经有这样的镜头,再现了刑枷发展中的一个片段。
蒙古部落毕竟是一个游民部落,他们的文明和生产里都远远的落后与中原地区。当时的宋朝对罪犯的惩戒工具——刑枷,经历了秦汉几代已然发展到了一个很高的水平,并延续到了元明清几朝。其种类和应用的范围也都各有归属,既有束缚死犯的大枷,也有监禁普通犯人的团枷,既有给女犯戴的坤枷,也有给犯人发配戴的行枷。
最大的刑枷大概就是柙床了,它是一种固定的装置,多放置于死囚的监室。束缚的都是一些暴戾的恶徒,可以将人的头,腰、手、腿、脚固定在木板之上,令人动弹不得。时间长了屎尿都拉在柙床上,很上肮脏。后来,对一些不公开处决的犯人,也是在柙床上处死的,其方式就是我们有时在影视里看到的用黄表纸沾水捂住犯人的口鼻。那是我们能看到的场景,我们看不到的就是受刑的犯人因窒息腹腔生压,屎尿横流的情形。
在监狱里,女犯戴的基本上都是一些坤枷或者手枷,分量都不是很重。这说明即使在封建的社会里,对女人还是照顾的,就如同在庭审的时候,对女犯打板子都是作衣而打一样,不象对男犯是裸衣而打。即使女犯在公堂上出言顶撞,掌嘴的衙役也是戴着皮做的手套施刑。
足枷只是对判了死刑待决的女犯施用。这时,她们就是待宰的羔羊,死囚枷束缚着她们的头手,足枷*着她们的行动。在有的地方,足枷是固定在囚室里的,犯人被戴上足枷后只能卷屈在一个地方,由他人照顾着。前段时间看了一个片子,惊讶的发现现在的山西,对判了死刑的男女犯人也是用铁铐禁锢在死囚牢的土炕上。就是电视台的记者前去采访,那些死囚也只能欠起身子回答问题。
对于不是判了死刑,而只是充军或者流放的犯人,他们戴的并不是那种三眼的木枷。许多的时候,他们戴的是一种行枷,顾名思义也是便于行走的枷锁,只束缚住他们的脖子,而他们的双手是自由的。而女性的犯人,甚至于只戴着手枷。只有判了死刑的,才戴着那种在路途上种种不便的囚枷,象《玉堂春》中的苏三起解。
所有的枷锁都是坚固和沉重的,并不象我们有时看到的那样可以随便的打开。戴枷和开枷都是犯人惧怕的两个程序,两快木板架在肩上,所有的缝隙都必须用锲子撑的很是牢固。试想一下,我们怎么可能把一把椅子,尤其是古人作的椅子,很为轻松的打开,又很为轻松的装下。开枷根本就不是开枷,那时的行话叫劈枷,是必须用斧子才可以作的工作。
囚车是另一种意义的刑枷,也可以说是刑枷的外延。不要以为坐着囚车起解是一件惬意的事情。其实古代的囚车高都不超过一米,犯人在囚车里只能跪着,头和双手被枷在外边,时间长了,两条腿就废了。还不如象苏三那样抗着死囚枷,慢慢的游山玩水舒服。

再看下面的

中国古代的枷是以长方形为主,中有圆孔、两半合拢套于囚犯颈上,以*囚犯行动为主要功能的木制刑具。它是封建时代最主要的戒具之一。枷作为法定的刑具,在南北朝时正式出现。晋以前,常用的戒具有桎、梏。梏是手械,桎是足械。此外还有一种钳,为戴在囚犯颈部的一种铁制戒具,很可能就是后世枷的雏形。从北魏起,开始以枷作为法定的刑具。当时的枷,主要有普通的枷与大枷两种。普通的枷适用于一般囚犯,而大枷则仅限于犯大逆及外叛罪的囚犯。
唐朝在前代的基础上,系囚之具,有枷、木丑、钳、锁,并对枷的大小及适用作了规定。武则天时酷吏来俊臣作大枷10种,一曰定百脉,二曰喘不得,三曰突地吼,四曰著即承,五曰失魂胆,六曰突同反,七曰反是实,八曰死猪愁,九曰求即死,十曰求家破。可谓惨毒至极!宋朝对于不同的适用对象,规定了枷的不同的重量。死罪枷重12.5公斤,流徒罪枷重10公斤,杖罪以下枷重7.5公斤。枷的种类也日渐增多,除法定的枷以外,常见的主要有盘枷、长板、连枷。明清在沿袭前代三等枷的基础上,又有立枷、大枷(重枷)、长板等名目。百斤以上大枷盛行于明代。明朝的立枷自神宗万历年间开始使用,是当时特务机构东厂与锦衣卫常用的刑具之一。甚至有用150公斤重枷的。
清朝在立枷的基础上,发展为站笼。1个月至6个月,也有永远枷号的。所用的枷有普通的枷,也有50公斤甚至60公斤的重枷。清朝的枷号,只是对犯徒流罪以及充军的满人所用的代用刑,其后使用日渐普遍,直到辛亥*后才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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