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2:47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17:17
对于所有权而言,在购房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全体业主的共有权人的情况下,不应存在全体业主共有权的概念。全体业主做为共有权人是需要房屋买卖人在交易时明确权力和义务,并征得全体业主的同意;购房合同中没有明确的全体业主做为共有权人拥有所有权,而附属设施本身具备所有权属界定和转移特点的,是不能强行以房屋的共有设施将所有权强加给业主,电梯所有权是建设单位,电梯的使用权则是建设单位对业主的服务性承诺,售房时也没有明确将电梯的所有权向业主转移,电梯的使用、维修,更换的费用也没有明确由业主承担,按照国家电梯安全相关管理规定,相关费用应由建设单位承担。把电梯做为房屋共有设施将所有权向全体业主转移,即没有法理依据,也没有合同依据,全体业主也不具备质量监督部门要求的使用单位的主体资格。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17:11
你好,属于公摊面积有整个楼层业主所有,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17:13
一般多层住宅公摊面积占建筑面积比例为10% 小高层住宅公摊面积占建筑面积比例为15% 高层住宅公摊面积占建筑面积比例为20%-30% 有的还要高 这个主要看看你与开发商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附件二: 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 这个越多越大 公摊也就越大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规定,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包括: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公共厕所、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间、冷冻机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煤气调压室、卫星电视接收机房、空调机房、热水锅炉房、电梯工休息室、值班警卫室、物业管理用房等以及基本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面积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包括: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中、车道、供暖锅炉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其他购房人受益的其他非经营性用房,需要进行分摊的,应在销(预)售合同中写明房屋名称、需分摊的总建筑面积。 每天都要回答好几个类似的问题 希望能够帮到你~